低俗小说

剧情片美国1994

主演:约翰·特拉沃尔塔,乌玛·瑟曼,阿曼达·普拉莫,蒂姆·罗斯,塞缪尔·杰克逊,菲尔·拉马,布鲁斯·威利斯,弗兰克·威利,布尔·斯蒂尔斯,文·瑞姆斯,劳拉·拉芙蕾丝,保罗·考尔德伦,布罗娜·加拉赫,罗姗娜·阿奎特,埃里克·斯托尔兹,玛丽亚·德·梅黛洛

导演:昆汀·塔伦蒂诺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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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03 20:36

详细剧情

  《低俗小说》由“文森特和马沙的妻子”、“金表”、“邦妮的处境”三个故事以及影片首尾的序幕和尾声五个部分组成。看似独立的小故事里面,却又有环环相扣的人和事。  盗贼“小南瓜”和“小兔子”在早餐店里打劫,却遇上了天大的麻烦——黑社会成员朱尔斯(塞缪尔•杰克逊Samuel L. Jackson饰)和文森特(约翰•特拉沃尔塔John Travolta饰)在店内用餐,可谓天外有天。二人是否会放过两名小盗贼?  而文森特是黑社会大哥马沙•华莱士(文•瑞姆斯Ving Rhames饰)的手下,马沙下命令让他陪妻子一个晚上,明知如有雷池必死无疑,但面对马沙妻子美艳诱惑,文森特该怎么办。  文森特的故事还没完,拳击手布奇(布鲁斯•威利斯Bruce Willis饰)的出现将令他的人生从此改变。布奇有一块祖传金表,就是因为这块金表,他和马沙分享了一个耻辱的秘密。  故事环状结构,回到开端。朱尔斯在小盗贼面前诵读圣经,表示对杀人的厌倦和感悟。什么事件令他如此转变?“邦妮的处境”中就有答案。

 长篇影评

 1 ) 最喜欢!

低俗小说是昆订对自己电影的一个自我讽刺,他认为他的电影不过是东拼西凑而成的不过是低廉的再回收。


低俗小说pulp fiction是昆订。塔伦蒂诺的作品,他的作品仿佛不是那么多,《落水狗》是处女作,而现在我们最熟悉的大概要算是《杀死比尔》了。看过《杀死比尔》不难看出昆订的典型风格,那就是有趣的黑帮,血腥,暴力,性,绵延不绝的脏话。但是几乎所有的人物都可以是主角,都极其富有立体感,比如《杀死比尔》,中的那个法国混血儿,和残酷的日本少女。在《低俗小说》中的人物似乎都不是主角而又都是主角。埃米,马沙的老婆。和文森特在酒吧里跳扭腰舞,文森特和朱去拿回马沙的金子,文森特上完厕所却被拳手杀了,马沙追拳手却被一个地皮警察强奸。。。。一个连一个的故事,完成一个圈式结构。

我喜欢昆订。塔伦蒂诺的叙述方式,章节式的并且不考虑时间顺序,每一章都有一个小故事,故事和故事之间没有必要的联系,但却是这些人所的经历,几乎每一个故事都包含一个秘密,比如刚开始,文森特和埃米之间的秘密就是,埃米吸毒过量差点死过去,拳手和马沙的秘密是马沙被强奸,文森特和朱的秘密是他们误杀了一个小兄弟。

电影里面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名演员,他们在电影里客串更使电影增色。比如拳手布什回忆起小时候他父亲的战友,送给他属于他父亲的金表,战争应该是一个很严肃的事情,但是他父亲的战友非常严肃认真的告诉他,这块金表是他父亲在越战的俘虏营里将其藏在肛门里长达5年,而他也把金表藏在自己的肛门里2年。。。。。。。正是因为这块金表才引出后面马沙和布什被变态警察抓住的故事。还有一个情节就是一本正经的做着排忧解难工作的狼先生,他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让人觉得十分滑稽。还有文森特和朱去拿金子时,朱在杀死所有年轻人之前和他们讨论哪里的汉堡好吃,还把别人的汽水喝完了。在杀他们以前他长篇大论的背诵圣经的一段,让躲在厕所里的一个人面目表情发生戏剧的变化,只可惜他冲出厕所向文森特和朱扫射,结果一颗子弹都没有打中。。。。。朱认为这是神迹并决定退隐江湖。虽然到处是血红的颜色,但让观众没有一丝反感,好像时时刻刻电影都会给你一个惊喜。

和《杀死比尔》比较也会发现一个特点,那就是影片里有很多西部的悠长的调子,给人一种tough 的感觉,还有朋克,节奏紧凑而跳跃,尤其是埃米和文森特跳扭腰舞的那一段,虽然John Travolta(文森特)的相貌是在不敢褒奖,但是跳的却很有味道。文森特是一个很有味道,态度优雅,性格温和的人。你会觉得这么一群认真的人干着这么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很有意思。

整个电影都是70年代的风格,音乐,历史背景,人物谈吐,就连吸毒用的注射器都古色古香,说到吸毒,电影把整个过程纪录片似的全记录下来,还让我们觉得,他们吸大麻,古柯碱,海洛因非常cool~!

    我喜欢昆订的电影,也非常喜欢Uma Thurman,尤其是她在《杀死比尔》中的坚韧和顽强是在是迷人,她用刀砍人,就像砍豆腐一样,我总是会非常兴奋。而昆订又是Uma Thurman的好朋友,经常去她家构思电影,还和她的小孩子是好朋友。记者在采访她的时候还担心昆订会不会和孩子讲性和暴力的事情而带坏Uma的小孩,她说昆订非常好,从来不说那些。有趣的关系。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

 2 ) 任何影评都只是一种猜测

很早以前已经看过部电影,不过好像并没有什么印象。后来偶然在网上看到这部电影的相关资料,发现有太多的人给此片以极高的评价,我不禁有些怀疑是不是我真的没有看懂此片,或者我的欣赏品味和别人就是有些不一样。

以前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并不熟悉这个导演昆汀,近来看他的几部影片之后《杀死比尔》、《天生杀人狂》,包括他曾参与过《罪恶之城》,让我觉得他实在是个另类的“怪才”,对于这样一个人绝对是有人欢喜有人愁。他制作的作品,大多数是那些要么把它捧上天,要么把它踩到底的强烈对比的分化群体,中间派的意见实在很少。

再次观看这部评价极高的影片,严格来说我是花了三天的时间才完整的将它看完,第一天看的时候,看到第一个故事的时候,不知道是我太困了,还是电影实在引不起我的兴趣,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第二天晚上再接回原来的看,看到第三个故事的时候,实在觉得有些无趣,无法忍受,暂停了下来,去看的片子了。第三天晚上我再接着看,这回才算是把整部电影给看完了。

看完影片之后,一个突出的感受就是独特的叙事结构,就像很多影评人说的那种“圆形结构”或“环线结构”,故事的内容和情节真的很简单,很直白,至于思想内涵嘛,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看法,就我本人而言,我不觉得影片有什么深刻思想内涵,几个很简单的故事套上了非传统线性结构就显得风格独特。以至于引起一大堆的影评人在争相解析导演的意图。

老实说,我个人非不喜欢这部影片,尽管我曾看了两遍,但是还是不喜欢。让我觉得昆汀的特别之处就在于他将一些很普通的故事用些另类的手法展现出来,就让人显得莫测高深。这不禁让我想起小时候的寓言故事《皇帝的新装》,在看我来,《低俗小说》就如那件“新装”一般,很多专业影评人面对新出现的另类事物总是会以一种高深莫测的态度来解读它,以标榜自己的与众不同。在这些专业影评人的解读一下,这件“新装”就显得很别具一格,很多并没有看懂(其实应该说已经懂了,只是没有想到这么浅显罢了)影片的观众,就跟着那些影评人的意见人云亦云。久而久之,就好像影片真的是达了那种高度。而那些持不同意见的人,稍偏激的一些人就认为是没有真正的理解电影,就是《皇帝新装》中那个大臣所说的“只有聪明诚实的人才看得到。”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一部TVB的电视剧《骗中传奇》,一个非常出名、万金难求的传世佳酿(实际上就是清水一杯),由于在第一次刚出现的时候,当朝皇帝喝了之后极为肯定,于是一般人等亦有了同样的看法。于是,几百年传承下来,一杯清水就变成了传世佳酿。从某种意义上说,皇帝的意见其实就代表了一种很权威的看法,普通人很难面对也可以说是很难承认自己的浅薄和无知,不得不违心的跟着那些权威专家的意见,人云亦云。

记得我曾经看过一个故事,大概的内容是这样的:一群大学生参考面试,这里面有高中生,有大学生,还有研究生,一道“1+1=?”的问题难住了众人。大学生、研究生们对这道题大加解读,从数学、文学、管理艺术等等方面洋洋洒洒的写了一通,只有一个人回答了“1+1=2”,但他也不甚惶恐,不敢肯定自己的答案。考试结果出来了,在这道题上只有这个人答对了。其实这个故事的道理和《低俗小说》一样,它本身就有很多可供解读的地方。我们不能说那些大学生、研究生解读没有道理,也不能不否认“1+1=2”的客观正确性,因为他们所站的角度不一样。至于最真实的答案只有出题者自己清楚。其他所有人的解读褒奖或者贬斥,简单抑或复杂,都只能是一种猜测。所以对《低俗小说》的评价来说,你可以认为昆汀就是在讲几个很简单的故事,仅此而已;你也可以认为他确实是很通过这个独特的风格展现一种后现代主义的意图等等。至于影片真实想表达些什么,昆汀本人是不是真的达到如此高度,还真是无从猜测。也许是吧!

但是从这个故事里我们读出另外一层涵义,那些大学生、研究生的大通解读其实也是在揣测出题人的意图,他们认为在如此重要的场合下不会有如此简单的题目。说白了,他们是不想承认自己的无知。

相信如果《低俗小说》用一种传统的线性结构来叙事的话,那么它绝对没有如此高的评价,只能是一个三流甚至是不入流的作品。但是在这个“环形结构”外衣的遮盖下,人们就不得不好好的审视和解读了,生怕被别人当作无知的小丑。

以我个人的观点来说,这部影片的成功之处就在于一反传统的叙事结构,摆脱好莱坞的那种公式化线性结构的藩离。至于影片的内涵和类型,虽然有着华丽的外衣,但是脱去外衣,只露出苍白、干瘪的内核,所谓的幽默和讽刺都显得单调无力,比之卓别林《淘金记》《摩登时代》,彼得.塞勒斯的《富贵逼人来》以及金凯瑞的《楚门的世界》都显得苍白无力,讽刺的主题也显得狭隘。至于所谓的“暴力美学”只是徒具其形,难见其神,比之吴宇森的东方式“暴力美学”文化,本片还只能算是一个小学生。

不过,影片也有其高明之处,正如片头出现的字幕,“低俗小说”即印刷质量极差,趣味极低,内容错置混乱的印刷品。这一巧妙的安排,你可以当作是导演对电影的独特宣言,也可以把它当作是导演对自己作品的自嘲。如果影片被好评,自不必多说。如果被恶评,他也可以自圆其说,“我在影片开头就已经说了,这是一部内容错置混乱的印刷品,趣味极低,所以没有必要对影片妄加判断,大肆抨击”。这样的巧妙安排,既给了那些喜欢本片的人以成功的例子,也堵住了那些恶评者的嘴。高,实在是高!

在看了很的影评资料后,发现喜欢此片的人大多是在肯定了其独特的“环形”结构的基础上加以认可的,而且他们更多的关注就是这个独特的结构上,而那些贬低此片的人则关注更多的是影片的故事内涵。孰对孰错,见仁见智吧!

以上所说的这些纯属笔者个人的见解,正如我前文提到的那样,其他所有人的解读或褒奖,或贬斥都只能一种猜测。真正的意图只有昆汀自己清楚。

其实,从客观的结果来看,无论评价是好是坏,褒奖或者抨击的影评其实都是在以不同的形式刺激着那些尚未观看过此片的人的观影欲望,它让更多的人记住了这部影片,记住了昆汀这个人。这些从昆汀参与制作的其它影片如《罪恶之城》、《天生杀人狂》等都是延续了这种风格,同样的褒贬不一,同样的争论不休,但其结果就是有更多的在掏钱来观看这些电影。最终的结果还是昆汀大放异彩,制作公司和他本人也赚得盆满钵盈,对于那些从事电影的人来说,还有哪个结果比这个更理想。

写下这些,无意与他人争论些什么,只是笔者自己聊以忘忧。

亦孤 /文 07/16/2009

 3 ) 昆汀你个大流氓

没人再有耐心读文字的时代

我想在每个周二晚十点,讲一个荒唐的故事,欢迎关注

---------广告结束,我让路----------- The path of the righteous man is beset on all sides by the inequities of selfish and the tyranny of evil men.Blessed is he who, in the name of charity and good will, shepherds the weak through the valley of darkness for he is truly his brothers' keeper and the finder of lost children. And I will strike upon thee with great vengeance and furious anger those who attempt to poison and destroy my brothers. And you will know my name is the Lord when I lay my vengeance upon thee! 你想当耶和华,我想当耶和华,大家都想当耶和华。不过看了这部阴差阳错一直没碰的片子,还是觉得最想当耶和华的人没准儿是昆丁塔伦蒂诺。这部1994年的片子凭良心讲拍的的确是不错的。即便其中所谓大家推崇和称赞的“回环结构”以及“全方位多角度”在今天看来也不是什么多特别多了不起的东西。 有朋友说看半天没看懂是什么意思,我说要么就是你心不在焉想着哪个妞呢,没专心看,要么就是耐性太差,到了一半就去看剧透的影评了。的确两个半小时还是有点难熬。不过流氓导演导的流氓电影的确也是值得一看的。 说起暴力美学,流氓昆丁是拿手的。《天生杀人狂》自然是经典的经典,所谓物极必反,暴力的终点反而不在暴力,至今仍然记得米基和梅乐力在鲜血横飞中拥吻,何等浪漫。 所以看了低俗的《低俗小说》倒不觉得有多么暴力。吸引人的反而在其他的地方。 好吧。我比较啰嗦。 回到这部片子。94年的片子你当然不能用今天的视角来讲它的结构多么老土。说白了无非就是故事重组。如果你被大卫林奇的电影折磨过,那么任何的复杂的结构都不能称其为复杂了,何况本片如若能够耐心看完,那么一切就清楚了当了。就近一点的例子,《太阳照常升起》,姜文算是极尽其能把结构拆了又组。本片也是一样的道理,一个大佬,一个妞,一个搞拳击的,两个黑社会的,还有两个小丑抢劫犯。他们共同组成了一部条理清晰的小说,出于避免剧透,其他的情节我也不多讲了。昆丁把这个故事拆开了,就像我们的语文老师教的那样,回环结构的作文必定得分要比平实叙述的高。 那么关键也不在于结构了。 人物倒是重点。 每个人在社会里扮演不同的角色。而这样的角色也并非单一。它在不同的环境里拆分出若干合理的形象。比如你在妈眼里永远都是小屁孩儿,你在你女朋友眼里是个无恶不赦但又招人喜爱的烟鬼,你在你老板眼里是个只会打瞌睡的混球…《低俗小说》里的人同样面临这样的境地。 朱尔斯是个忠心的黑社会手下,即便他没事儿就想念那几句圣经(当然,这是昆丁那个混蛋杜撰的)要么就是想金盆洗手,但是他在被杀者面前又是个凶残的又那么邪恶的带有一点幽默感的冷静杀手。文森特也是个忠心的黑社会手下,即便面对着大佬马子,还是会躲在洗手间千言万语告诉自己要冷静,有些女人是不能碰的。不过那小子心理承受能力实际上比他的黑人哥们儿要低太多了,如果大佬的马子没有摸到那包带劲儿的白粉以至吸食过量,那我敢打包票他肯定得缴械投降。布鲁斯威利斯演的那个过气拳击手倒是挺招人疼的,脾气暴躁的北美汉子力求让自己冷静(虽然摔了电视机已经算是发泄了,看把他马子吓的),坐在本田车上才开始絮絮叨叨的大骂,怎么自己的女朋友可以把他父亲的表落在那该死的袋鼠上。想当年越战的时候,那可是在他爸爸菊花里藏了五年,又在他爸爸那个长相猥琐的朋友菊花里藏了两年,才幸免于被越南混球夺走的。不过这样很MAN又很温柔的汉子在日后商店里挑选武器那段,倒是让人忍俊不禁,先是榔头,又是棒球棍,最后居然挑了把日本武士刀,的确来劲儿。两个神经质的抢劫犯倒是可爱的很,一个叫小白兔,一个叫小南瓜,跟才上大学似的。话说看片的时候,在最后一个场面来临前,一直不知道这两个人是用来干嘛的,直到穿着沙滩装的朱尔斯和文森特决定去吃早餐我才恍然大悟。他们俩在不同的环境,或者说面对不同的人所扮演的角色也起了变化。对于手无寸铁的顾客们,他们耀武扬威,特别是那女的,一脸找抽像。不过一物降一物,朱尔斯这个黑鬼基督徒彻底让他们没辙。临到头了还在念那段该死的话。听起来就像是流氓昆丁坐在那儿似的。小南瓜还一脸若有所思的顿悟,凭他那智商,这段也有点做作了。最后,不得不提的是那个倒霉蛋大佬马沙。在小弟面前的确挺牛逼的,最后居然被小白脸爆菊。除了脑门子后面贴的那块创口贴,还有那两个巨大的金光闪闪的耳环,即便不用点兵点将,小白脸儿也会挑他吧。 话说我才突然发现自己剧透了这么多,那麽就此打住吧。 我也回环,转到开头贴的那段经典台词。据说当年昆丁是想要把那段用在其他电影里的,不知道怎么回事,最后被《低俗小说》的朱尔斯给用了。仔细看看(当然得读英文原文,翻译的那些都太糟了。。),倒是觉得有那么点意思。 看这样的电影,无非是为了娱乐。只是娱乐之后,常常也觉得要不然也像文艺青年那样从中“学到点什么”。我比较悲观主义,所以看到的东西也有点黑暗。我们的生活大抵也无非是一部低俗小说,每个人有自己卑劣的不为人知的念想,每个人也为着摆脱一些未知的强大力量而挣扎着。至于到底怎样让这个该死的世界滚蛋,现在我除了知道“要不还是我自己滚蛋吧”这个方法外一无所知。所以说,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不过你可以像我一样完全把我说的话当狗屁,另外,把这个片子也当狗屁,反正一切都是娱乐至死。你所需要知道的,只是记得要像朱尔斯那样思考人生,要像文森特那样逼迫自己冷静下来别勾二嫂,或是像拳击手那样知道要爱老婆爱手表。最后,切忌别像黑社会大哥那样戴那么显眼妖孽的耳环,以免被爆菊… 最后的最后,不得不提的是,昆丁你个大流氓,我还真喜欢你。哈哈。

 4 ) 写给一部自我申明低俗的电影

《低俗小说》(我觉得这名字比什么“黑色追辑令”好得多)是我近8年来一再重看的片子,从录像带到VCD再到DVD,画质也许有所改进,情节也熟得不能再熟,却每次都有感动。QUENTIN TARANTINO的电影我不知道算是哪一类,应该不是主流的好莱坞,这一部的冲击力带动了对他此前此后的系列产品的追捧,至于到底其中高低上下,只有看过的个人决定了。TARANTINO这部影片的窜红,让JOHN TRAVOLTA这种没大脑的家伙咸鱼翻生,SAMUEL JACKSON和UMA THURMAN一炮而红,而他本人的走红,又间接地带动起吴宇森、徐克、周润发等等一系列香港影人的进军好莱坞。这些我就不想多说了。
  这是一部把镜头压低跟踪小人物的影片,写的都是市井里的琐事,也许有点刺激,但在主流电影里绝不会用那么长的篇幅来写这么简单的故事,而且把BRUCE WILLIS这样的如日中天的红星拉来当配角用,这不浪费吗!但是TARANTINO有他自己的主意,他要用这个电影解释一个“酷”字。这个字是这样写的,故事平淡着就到了血淋淋的暴力,你们不是要刺激要见血吗,弄个真的看看;情节的变化是看惯主流文化的我们预见不到的,因为就像现实生活一样,太多的因素影响着故事的运行;每个人都有,都要坚持自己的性格—其实谁是主角真的很难说,也许只是TRAVOLTA出现的时间多而被任命为主角—所以诸多彼此相异的个性在推动着故事的进行,而不完全是情节;叙事的次序:每个人都会同意,低俗小说的成就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此,也影响了后来其它影片的结构,这是几个独立的故事,当然有先后,但是被打乱了重新排过,在接近尾声之前,我们都会觉得TARANTINO不过是虚张声势地利用次序变化耍个花枪。
个性,太多的个性
  文森特/JOHN TRAVOLTA:阴阳怪气、性格不稳定的枪手,像是为TRAVOLTA度身定做的,他此后在其它影片里的身份就是这样:贴近这样的,成功,否则铁定完蛋。和MIA/UMA THURMAN的跳舞一段,当然是为了唤醒观众对他曾经是飙风舞男的回忆;和SAMUEL JACKSON演的JULES相比,文森特就像传统故事里面对正面人物的陪衬,所以当他一从卫生间里走出,就被WILLIS用他自己的微声冲锋枪很窝囊地打死,实在是应该,没人会为主角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去而遗憾。(有趣的是,他在这部影片里一共表演过两次去厕所拉屎,每次出来都碰上点儿事儿) 他去荷兰避风了一阵子,所以对毒品文化有了欧洲式的认识,好象比纯老美的更斯文和艺术些,就像他的名字总让我觉得像是后来改的,为的是和梵高挂上点关系。他和JULES讲欧洲人给汉堡包改名字的那段我特喜欢,两个大老爷们儿在去杀人的路上,像两个老土似的讨论起一桩桩鸡毛蒜皮事,认真地要命。
  狼先生/HARVEY KEITEL:我猜他得到这个角色是因为TARANTINO本人太喜欢他的那种酷劲儿,专门设给他的(我猜对了!)。他穿着晚会礼服,有条不紊地处理打花了脑袋的尸首和喷了脑浆的汽车,尽管通宵没睡,精神头儿不足,但是帅劲儿一点没减。他不会跟文森特、JULES这样的老粗动气,无论Jimmie奉上的咖啡怎么样,他都会客气地致谢。他是绅士,也是冷血的专业人士,所有人都尊敬他。完事后乘跑车一溜烟地离去,文森特和JULES面面相觑,肯定想说世界就是不平等的!
  拳击手/BRUCE WILLIS:这个角色也必然是WILLIS的,十分符合他在成名作DIE HARD里面的路数:倔强、狂放不羁,内心柔软的小人物。鉴于大家都对他的这种出场非常习惯,这儿也不说了。
  JULES/SAMUEL JACKSON:这是本片真正最重要的角色,这个角色因为SAMUEL的出演而精彩,他本人也因此一炮而红—但我个人以为,他此后在其它影片里的人物就再难见到这个JULES一样的个性化。他在每次杀人前念的那段经,如果换个人,怕就没有这么有力量,这段经的意义在于我们可以透视JULES的愤怒,发现他的内心。
  黑社会老大Marsellus Wallace:他的酷来自于他的身份,他可以拿腔拿调地跟人说话,因为他是老大,他说什么别人都得乖乖儿地听。他一字一顿地说:“…Pride only hurts(自尊心只能带来伤害)”,拳击手可以不理他,出于自尊和计谋赢了比赛,但是这会儿在他面前就只有乖乖儿听着。情节的发展却跟他开了大玩笑,他被人操了屁股。
  记不住名字的、拳击手的那个小蜜:她是这个影片里唯一一个性格懦弱的角色,给人特别柔软的感觉。跟MIA那样的大蜜比,她太娇小了,也不大有可能泡上大老板(泡上也会被甩掉)。然而在浑身汗臭的拳击手这里,她是冷酷生活的唯一补偿和幸福。她的性感是男人们希望的,她的无能给故事增加了真实感。
  其它角色:太多了,都写不过来。就像那对抢快餐店的英国夫妇、卖毒品给文森特的毒品贩子。
小人物的胜利
  拳击手赢了,为了尊严,为了他上辈人们藏在屁眼儿里的那块表,他还以德报怨地救了黑社会老大,换取了自由。
  百无聊赖的老大媳妇儿MIA扎扎实实爽了一次,勾引LG的酷保镖,赢了跳舞比赛,吸了过量毒品死过去又吉人天相地活转来。
  改邪归正的年轻人Jimmie(导演自己),老婆去上夜班,损友们就开着装着死尸和喷着脑浆的汽车进了家。老婆早上回来时如果没搞定他就完了,幸亏有高人来帮他三下五除二地料理了一切,刚好啥事也没有。
  在餐厅抢钱的英国夫妇,一看就是那种屡试屡败、屡败屡试的笨贼,好不容易想起个妙主意却又撞到黑社会杀手的枪口上。幸亏杀手回心转意,放弃了暴力生活,还居然允许小贼们携着抢来的钱离开。阿弥陀佛!

  老大就比较倒霉:媳妇儿大张旗鼓地偷汉子他却一无所知,设计好的拳赛跑了水,赔了一大笔;连上街买点快餐都被撞了个稀里哗啦,然后被装进地窖里被操了屁股。

  这是小人物的胜利,尽管他们靠的都是运气,却都摆脱了灾难,甚至赚了一笔。我们这些郁闷的大多数,可不是就指望这点儿吗?所以有这么多人爱看,因为这样的结局。

  然而,总是有个然而,JULES这个一脸狠样儿的黑人黑社会杀手却成了这个低俗故事的亮点。其实也很简单,就是中国人常说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由愤世嫉俗的职业杀手,到决心引退江湖的平凡人,他经历了一个对暴力厌倦、自省的过程,当然我们并没有看到这个过程。和他的搭档文森特相比,JULES显得更有脑子,更踏实。他忠于老大,知道行事的分寸,在他的杀人工作上冷静、有控制力,甚至能在鲜血淋漓中表现他的幽默;但是他成不了“狼先生”那种角色,那是白领的狠角色,可以打白领结去参加晚宴的杀手。他是一个糙人。但是没人能禁止糙人也思考。JULES思考的结果就在华彩的最后一个乐章,他把45口径的手枪顶在要抢他的小贼的脑袋上,又念了一段冗长的“杀人经”,然后把话头一转,放弃了暴力。
  一个充斥暴力和黑色生活的自我申明为“低俗”的故事,最后以非暴力收场,就像当头棒喝一样。

  这部1994年的电影没有这两年花哨的电脑特技,也没有俊男美女的魅力,演技吗也谈不上,因为每个人只不过都在表现个人的本色(看看TRAVOLTA吧),只是一个另类的导演在讲一个以前没人这么讲过的故事,美国、暴力、毒品、畸形性心理,但是不低俗。

 5 ) 低俗小说之重看细节

1、开篇Tim Roth开口讲话前字幕上配有"Brith accent”,才知道他在这里用的是英国口音,呵呵。他在说“对”的时候都不用yes,而用correct,不知道算不算英国口音的表现,我对英英和美英的区别很无知啊。

2、Mr.Pink扮演的那个餐厅服务员根本看不出是他,反复看也基本看不出来,一直低着头写菜单,还有个是背影。他的台词倒有一处有趣,因为他cos的是戴眼镜的摇滚歌星Buddy Holly,所以在点菜的对话中他直接把米亚叫做Peggy Sue,呵呵,这是一个女孩的名字同时也是buddy holly一首代表作的名字,而国内的字幕直接翻译成“美女”充数,就失去原文的趣味了;还有一版可能是为了照顾到这种幽默效果而翻译成“女同学”,反倒看得我更晕。

3、乌玛点的应该是Durward Kirby burger,而不是字幕上的Durwood,因为DK也是五六十年代的一个老影星,符合这个餐厅给菜命名的方式,如Vincent的Douglas Sirk steak,当然,说到底,这么命名只是Quentin的恶搞习惯。还有,第一次知道原来汉堡也可以要bloody的,汗。
奶昔的名字也相当有趣,Martin and Lewis或者Amos and Andy,字幕根本翻译成香草还是巧克力,害我根本没注意。好玩的是,2002年的时候真的拍了部电影就叫Martin and Lewis,呵呵,而Amos and Andy好像是一部情景喜剧的名字。

4、说实话Mr.Pink这个角色纯粹是为搞笑而出现的,可惜没有相同文化背景的我们看翻译版便毫无察觉。他问Vincent牛排要几分熟,说的是“Burnt to a crisp or bloody as hell?”非常形象生动略带夸张效果的英语。而bloody as hell的回答也非常符合Vincent杀手的身份,呵。

5、Tim喊服务生倒咖啡,女服务员特意跑来说了句“Garcon means boy.”这里的Garcon是法语词,但不知道Tim这小混混嘴里怎么突然冒出法语来,难道是在表现小混混想装好人故意用法语,结果没用好反被服务员糗到了的笑点吗。

6、Tim说nobody ever robs restaurants,这是1994年,到1998年冯小刚拍的不见不散中,葛优和徐帆就是在美国的一家餐厅里碰上打劫的,呵呵,这也算一种致敬或借鉴吗。

 6 ) 低俗小说的秘密

文森/Vincent,从厕所出来被打死的倒霉蛋,舞跳得不错
  朱思/Jules....懂圣经的黑哥们,后来金盆洗手
  米亚/Mia....可爱的吸毒女郎
  Marcellus....凶狠的黑帮头子
  Butch....收钱打假拳的家伙,怀揣祖传金表
  兔宝宝(Honey Bunny)/南瓜头(Pumpkin)...在餐馆商量怎么样抢餐馆的雌雄大盗
  
  好了,其它的人物边看边想你也能想起来了。下面奉上这篇强文。
  
  by Roger Ebert
  
  四天来我们都坐在黑暗中,一个场景一个场景地揣摩“低俗小说”这部片子。我们把影碟机倒来倒去,一会儿暂停,一会儿慢进。我们有整整300个人,而且还是很民主的:无论谁有什么发现,我们都停下来讨论。目标就是好好研究研究这部迷宫似的电影。
  
  当然,也有人不喜欢“低俗小说”。在美国票房超过一百万的电影中,这可能是最不受欢迎的一部了。一些人来信说,这片子太暴力、太表面化、太下流,“狗屁不通”,他们看了20分钟,30分钟,或一个小时,就走开了。然而对喜欢这部电影的人来说,昆汀·塔伦迪诺的电影是近年来的片子中最令人着迷的了。他们讨论影片的每个细微之处,那种热情程度恐怕只有讨论库布里克的“2001”时才出现过。在大学里的年轻人中间,就没什么近年来的片子能超过这部了。
  
  从“公民凯恩”到“沉默的羔羊”,我对很多电影作过这种一个镜头一个镜头的分析。我发现,要是你找来一大群对待电影态度严肃的人,坐在黑暗中,并请他们自由地发表看法的话,无论什么问题,都有人会给出答案。比如这次,毫无疑问,有一回在黑暗中发表见解的就是一个11岁左右的孩子的声音。
  
  四天过后,我越来越崇拜这部影片了。它比看上去要微妙、复杂得多。困扰首次看这部片子的人的那些问题,实际上在昆汀·塔伦迪诺和罗杰·阿弗里所写的剧本中(获得奥斯卡最佳剧本)都有解答。当然,第一次看的人是想不出来的。
  
  影片的故事是相互交织的,而不是按时间顺序展开,因此影片的首位得以呼应,片子的中间部分实际上都是在片子结尾部分的后面发生。其中的一个主要人物,甚至在被干掉了之后还在屏幕上出现。为什么电影用这种方式讲述?大概有三个原因:(1)因为昆汀·塔伦迪诺就像他的fans说的那样,很厌倦那种拖拖拉拉的线性故事线索。(2)使他的剧本类似于计算机上的“超文本”一样,比如你点击“金表”,会看到Butch的故事,点击“足部按摩”,就会看到文森倒霉的约会。(3)《低俗小说》中的几条主要故事线索都是以某种救赎结束的,而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朱思大难不死,决定洗手不干。因此,尽管此时在时间并不是最后发生,把它放在影片结尾还是合理的。
  
  我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时,觉得很暴力,但当我第二遍第三遍看的时候,发现它并非象我以前所想的那么暴力。但为什么看上去会觉得很暴力呢?因为片子总是用幽默的语言插科打诨,推迟暴力事件的发生。实际上,片子中只能统计出七个人的死亡:
  ——公寓里的三个小混混,椅子上一个,沙发上一个,厕所里一个,是被文森(约翰·特拉沃塔)和朱思(杰克逊)杀死的。
  ——马文,公寓里的第四个小混混,被文森不小心枪走火打死在汽车后座上。
  ——文森被Butch(布鲁斯·威利斯)干掉。
  ——当铺中两个人被干掉:掌柜Maynard和他的朋友Zed。
  ——还有两个人的死亡没有以直接的方式表现出来:Butch在拳击场上打死的对手,和当铺地下室里穿皮衣的“the Gimp”
  
  与此相反,有几个人在影片中获救。米亚(Uma Thurman)过量吸毒还是被救活,Butch在地下室中救了Marcellus,朱思在餐馆中说服兔宝宝和南瓜头,救了餐馆中的食客们。还有,文森和朱思被人用枪乱射居然活了下来。朱思认为这是个奇迹,是上帝的旨意,因而决定洗手不干。而文森满不在乎,最终付出了代价。还有一条搞笑的线索是讲Butch的祖传金表是怎么辗转得以回到他手中的。
  
  在我们仔细的观影过程中我们发现影片中的许多暴力成分都被置于屏幕之外。公寓中的小混混被射杀时,镜头是对着文森和朱思的。给米亚皮下注射时,镜头在最后一刻切换为米亚突然坐起来。汽车后座的枪击我们也看不到。地下室中的暴力镜头是可见的,但也没超过一般的影片中打斗场面的程度。
  
  这部片子看得越多,你就越会强烈地感觉在故事情节的下面,隐藏着某种宗教意味的东西。很大程度上这与Marcellus的那个手提箱有关,就是文森和朱思在公寓中抢回来的那个。箱子里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只看到里面有什么在荧荧发光。关于箱子里的东西有很多猜测,但我们恐怕永远不会知道了。我们注意到,开箱的密码是666——撒旦的标记。于是有人想,Marcellus脖子后面那条带子遮住的可能正是666这个号码,他就是恶魔吗?要知道,相信他为上帝所救的朱思活了下来,而蔑视上帝的文森最终死了。
  
  文森在从厕所出来的时候被Butch用枪打死(这部片子中人们上厕所的时候总是会出点事)。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一个细节是Butch用的枪是Marcellus的,他出去买吃的,把枪留在了厨房台面上。有人说:写剧本的家伙一点也不懒,他们把很多时间花在细节上,而这些细节大多数人不会注意到。
  
  片中还有一条线:许多武器都没用到正地方(没打到文森和朱思的枪,杀死文森的枪,汽车里走火的枪,本用来抢餐馆的枪,当铺里那几个家伙的枪)。而朱思思想上转变之后,他自己的枪甚至用来组织餐馆中暴力的发生。
  
  在片中不太重要的地方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小秘密。Jack Rabbit Slim’s(Marcellus给Butch交待任务的酒吧)里面吧台的waiter是Steve Buscemi扮演的。就是“落水狗”里面那个说话很快的粉红先生。还有三个在“落水狗”中出演的成员出现在“低俗小说”中,Tim Roth,Harvey Keitel,Tarantino。“落水狗”中有个Vic Vega ,可能与Vincent Vega有点关系。
  
  Butch在自己的公寓里偷偷走过一扇窗的时候,透过开着的窗能看到“Jack Rabbit Slim’s”的标记。还有一个极为有趣的地方,在当铺里能看到一个霓虹灯标志“Killian’s Red beer”,但有些字母坏了,剩下的是“Kill ed”,后来Butch骑Zed的摩托逃跑的时候,他看了一下摩托车的钥匙链,上面有个Z,把这个Z和“Kill ed”拼起来,就得到“Kill Zed”,事实上,那时Butch刚刚杀了Zed。摩托车的油箱上有个“Grace”,而Butch的逃脱不正是上帝的恩赐(Grace)。
  
  有两个镜头我们讨论的很多。一个是文森和朱思在公寓里大开杀戒时屏幕上的金色闪光,那是不是与手提箱有关?另外一个是Marcellus授意Butch打假拳的时候,正对着布鲁斯·威利斯的镜头。布鲁斯·威利斯的脸是半明半暗的,被竖向的分割了。分界非常清楚,我们甚至怀疑是不是用了化妆来增强这种效果。
  
  片子的对话非常幽默,有些地方显然是在向某些经典的著作致敬,不过形式比较现代,比较猥琐。片子开头文森和朱思讨论法国和美国汉堡叫法的不同,让人想起吉姆和哈克贝利·费恩关于法国人为什么不说英语的讨论。朱思总喜欢引用圣经以西结书的一段话,但其实只有一小部分是与原文相同的,更多的是他自己的胡编乱造。
  
  这部片子的一个基本的策略就是用人物对话把暴力场景往后拖。比如,米亚在地上躺着快要死掉的时候,两个男人却在研究注射器的用法。片子的开头也用到这种手法,文森和朱思两人一边走在公寓的走廊里,一边讨论什么足部按摩。这时的镜头是一直跟着他们的。当两个人走到要去的那间房间门口,发现时间还不到,于是继续向走廊深处走去,并且还继续他们的讨论。但此时镜头停了下来,留在那个门口,似乎在用镜头语言告诉我们:这里才是故事要发生的地方。但两个人还在不紧不慢的说话,似乎连摄像机都不耐烦了,于是气氛就显得越来越紧张了。
  
  有些人很喜欢“低俗小说”,有些人则讨厌。但原因是一样的:因为这部片子似乎始终在玩弄观众的期望,从不按规矩来。它随心所欲地组织材料,相比之下美国当前的动作片已经陷入了一个公式化的泥潭。昆汀·塔伦迪诺扔掉了好莱坞编剧工厂里传授的所有那些条条框框,白手起家地创造了一种新的编剧方式。“低俗小说”有可能是未来五年内最具影响力的电影,因为它把我们从无数可以预见的公式化情节中拯救了出来。
  
  因此,谢谢昆汀·塔伦迪诺。
转自天涯论坛 sandorf

 短评

我爱特拉沃塔的舞。

4分钟前
  • 大头绿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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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重看,故事用一个关键词就可概括:逗你玩。昆汀在每一处,都会颠覆观众从经验中得出的预判。你以为人物要做这个,他就不做,你以为他会这么说,他就不说。让角色与情节背离人的认知很简单,难的是如何出人意料后再圆回来让人接受,更难的是如何将一个个拐弯集合成拥有统一情节与主题的故事。昆汀完成了一个难度很高,更根本无人想过的任务。

8分钟前
  • 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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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走偏锋,成就鬼才

9分钟前
  • 老鸡|扶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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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上厕所的时候看书 不要过量吸毒 不要把枪放在厕所门口

13分钟前
  • 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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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想要说清楚某部电影“为何如此经典”并不容易,但对《低俗小说》而言似乎要简单很多——如果你不那么严肃的话。你或许听过昆汀如何玩转“环形-自我指涉”的结构、完成对叙事惯例的解构——这很正确,然而真正造就经典的却是一些更直白、浅显甚至“低俗”的内容,包括荒诞幽默的对白、鲜活奇特的人物以及稀奇古怪的情节。我有好几年没再看它,可还记得二人关于“捏脚”的对话、敏感脆弱的布奇女友以及那场滑稽的扭扭舞比赛,当然,还有散发着金光的神秘皮箱。昆汀天才般地制造了这些内容,让它们侵入到观众的记忆深处。也许数年后的某天,街头上突然放起《Girl,You'll Be a Woman Soon》时,你还会回想起影片中自在舞动的乌玛·瑟曼。

16分钟前
  • 康报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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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Uma Thurman和John Travolta的狐步舞

21分钟前
  • July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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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编剧恒大于结构。玩弄技术者必将悲惨淹没于日新月异中,新潮变做作,做作变老土。演员都是熟人,OST很好听。Travolta有点PITT的味道,昆汀大叔妒嫉他,竟把他写死了。讨厌拳击手,暴菊黑屋子太搞了。。Maria deMedeiros甜美性感小魔女——不是LES太可惜!

24分钟前
  • ζωήι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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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线性的叙事电影的代表作。结构巧妙而富有深意,精彩的对白。片中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美好的品质,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各个段落不分首尾,互补结构,开头和结尾相连,暗示现实中类似影片中的情节总在发生,永不停歇。台词: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停地说废话来维持气氛?只有当你找到一个真正特别的人时,才能闭嘴享受片刻的沉默。

26分钟前
  • Lan~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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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漫漫人生,我有多少戏份

30分钟前
  • 南桥下午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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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的时候《无耻混蛋》刚出,满怀期待把它给看了,到了割头皮那段导致我再也不敢接触cult片。直到上个月才克服阴影看《被解放的姜哥》,感觉爆爽!于是迫不及待翻出昆丁的一堆旧作,现在又发现越经典我就越不知所云,频频作呕。——写于2014,写这个的人是傻逼,不过不想删(2016重看,拔高一星至四)

31分钟前
  • 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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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剧情偶尔略无聊也能吸引人看下去,看着看着又觉得暴戾气息好浓。

34分钟前
  • 所有团的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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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爱上厕所的Vincent是主角,一次拿枪指人一次被人指,没想到挂了;我以为爱撩汉的Mia会和Vincent偷情做爱,没想到吸毒过量休克,更没想到的是居然救活了;我以为爱背圣经的Jules会冷酷到底,没想到两次念完圣经后一次杀人一次放人;我以为总被恶梦惊醒的Butch在得瑟的拿回手表后会死在家里或者吉他店里,结果居然反杀所有人;我以为掌控一切的老大Marsellus会笑到最后,没想到绿帽子带着还被fuck ass(Butch推开门的瞬间不仅仅是Marsellus的心理阴影,也是我的心里阴影);我以为誓死不工作的Pumpking和Honey Bunny会像雌雄大盗,没想到只是一对傻逼。为什么每个人的结局都跟我想的不一样??!!!!!

38分钟前
  • 查理狗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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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样一部诞生于1994年的电影,它已经值得五星了。

39分钟前
  • 岛上的夏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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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玛瑟曼太惊艳了,vincent读的书叫做modesty blaise,讲述一个跟jude一样的圣经演说癖的杀手的故事,every time he goes to the bathroom,bad things will happen。

41分钟前
  • 开膛手贝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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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汀在这部集中展现了他的恶趣味:恋脚,屁眼,假奶,穿洞,SM,血浆。台词功力超屌!杀人时间还太早,再聊一会儿。2021.11.17三看。

45分钟前
  • 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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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森上了三次厕所,每次都出事

50分钟前
  • 冴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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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故事的高级讲法

51分钟前
  • Ove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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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有人说这部电影不好?五年间我看了至少六七遍,它是这么好玩而且嚼劲十足,开心得让人觉得在读一本好小说,昆丁是个很赞的story teller,这不就够了吗。

56分钟前
  • 小波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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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汀·塔伦蒂诺代表作,1994戛纳金棕榈奖。①独特而复杂的环形叙事结构(同1994金狮奖[暴雨将至])。②乌玛瑟曼与屈伏塔的惊艳舞蹈,致敬戈达尔[法外之徒]。③堪称教科书的剪辑:文森与兰斯的交叉剪辑-远景vs近景,长镜vs快切,动作幅度-定调与时间对比。④时间扩展:救活米娅一段。⑤各种黑色幽默。(9.0/10)

58分钟前
  • 冰红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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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新人导演都该去向昆汀学学怎么讲故事。

1小时前
  • 朝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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