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编自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书店》的同名电影,几乎原样复刻了原著,将一个貌似波澜不惊的小小书店自开张至关闭的过程,拍得真挚感人且气象万千。这位与另一位大作家同名的英国女作家,动笔、成名甚晚,却不妨碍她在小说领域自成一体,其作品文字沉静哀婉,尤其早期作品均带有一定自传色彩,这本《书店》亦是。
这个名为哈堡的小镇地处海边,气候潮湿,捕鱼业是支柱型产业,时代背景被设置在1959年,陈腐、保守、偏见的风气是主流,亦可折射当时的英国社会。和世界上任何一个小镇一样,哈堡拥有其自身的生态系统,阶层的固化与对立早已“天然”形成,每个人都按部就班地演绎着自己的角色。忙于生计的普通民众显然无暇顾及精神层面的提升,诸如“不读书的现实生活对我来说够了”这般言论显然是大部分人的心声;上流社会则忙于政治活动的策划与拉拢,其中以将军的妻子——加马特夫人为典型,斯泰德庄园成为小镇的议事中心和显贵集中之地。而一位守寡多年的女子弗洛伦丝,某日突然兴起开书店的愿望,并以一己之力与律师、银行家、镇上权贵展开不卑不亢的斗争,虽达成心愿,然而终究难敌众方对峙势力,黯然关店离乡。
原著中有老屋“敲门鬼”的设置,更能凸显小镇的一成不变比幽灵的作祟更可怕,人心中黑暗的力量以一种无形的、缓慢的、损耗的方式,慢慢吞噬一颗拥有梦想的灵魂,硬生生地碾压弗洛伦丝的生存条件,直至她无处可逃,影片以徐缓基调描摹小镇居民的关系网。
当弗洛伦丝开书店的消息传出,明显触动到加马特夫人原本将老屋改造成所谓“艺术中心”的利益,于是先以邀请弗洛伦丝参加庄园聚会为拉拢手段,失败之后又动用各方力量围攻书店,镇上居民在半围观半情愿的状态下纷纷成为帮凶——律师的拖延与不作为怀有对女性的歧视、对书店这一行业本身的不看好;银行家则带着狡猾的眼神,等待书店倒闭的一天;伪装成朋友的诺斯先生,以书店助理的方式潜入,暗中使手段让书店经营急转直下;加马特夫人的侄子利用行政职位编纂法律,“证明”老屋被使用的非合法性;原本的鱼店被另辟为新书店,以形成竞争。结尾处在众人的凝视目光下,目送努力抗争的弗洛伦丝离开。人性中的自私与黑暗,并无大开大合的戏剧化表现,反倒是在阴霾的天空下,显得异常平静,尽显英式的内敛克制,暗流涌动间的千丝万缕,表象无波下的百舸争流。
如果说普通民众对女性开书店存有偏见与误解,那么拥有话语权的上层阶级则端着傲慢的姿态,誓将“不入流”扼杀,先前闲置的破旧老屋无人问津,现今成了香饽饽,一介布衣怎敢染指文化事业?加马特夫人显然无法容忍区区寡妇不受调配。另外,弗洛伦丝最忠实的支持者——布朗蒂希先生对加马特夫人的向来无视(从未被邀请到霍特庄园喝茶),也让她暗地里怒火中烧,这些都在布朗蒂希先生屈尊拜访时有所流露,加马特夫人的傲慢与虚荣不仅断送了书店,也让与世无争的布朗蒂希先生成为本片最悲剧、最心碎的角色。在冠冕堂皇的优雅借口下,永远是权势的倾斜与利益的本质在驱动。
“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生命而永久珍藏,书是必需品。”弗洛伦丝对书籍的热爱,在影片中多有描绘。静夜阅读,光影流淌,这美妙的时分让她捱过孤独的艰难,并能时时回温与丈夫共读的美好,这是曾经幸福的证明,也是她独立自强的标识。她也深信“在书店里,人永远不会孤独。”正是秉承这样的信念,她才有勇气挑战彼时世俗的眼光。
恰恰正是这份勇气,让弗洛伦丝在恶劣的生存环境里结实了两位忠实的朋友。一位是在众人谣言中被妖魔化的布朗蒂希先生,他不问世事,深居简出,但却给予弗洛伦丝最有力、最真诚的支持——成为书店第一位顾客,提供书店购书建议,并在书店最危难时及时声援。这个沉默的绅士,显然能欣赏到坚韧作为一种美德赋予女性独有的美感,也对弗洛伦丝始终坚持的阅读品味赞赏不已,于是这段情谊在书籍往来中逐渐酝酿、生成。原著中将两人的关系处理成惺惺相惜的知己,影片中却有隐隐情愫暗生,略显多余,毕竟他们更偏重于精神上的互慕与珍惜,不掺其他情感的欣赏更珍贵。
布朗蒂希先生对《洛丽塔》的认可,是影片的分水岭,不仅进一步巩固两人的羁绊,也挑战小镇保守的风气,书店更成为众矢之的。纳博科夫这本书问世至今,始终充满争议,小镇的反应可谓是一个缩影。
另一位朋友则是前来打工的小女孩克里斯蒂,虽然并不热爱阅读,但以她小小年纪,竟也能深谙弗洛伦丝的优点,两个年龄相差甚大的女性在这件小小的书店里,用忘年的友谊温暖了阴冷潮湿的老屋。关于克里斯蒂,她以两件惊人之举进入弗洛伦丝的生命年谱——火烧老屋,以及结尾才揭晓的故事叙述者。与原著常见上帝视角不同的是,电影采用的是旁白介入,于是在甫一开场,观众就会产生疑问:“这位叙述者是谁?为何如此熟悉女主角?”原来正是“继承”书店精神的克里斯蒂,在若干年后她继续圆着当年的梦想,少时的美梦终于成真,这也正是读书给予我们的不息力量。
影片结尾打出致敬约翰·伯格的字幕,令人落泪——“我一读书,就丧失了所有时间感。”她虽离开,然而阅读永不落幕,于是所有的失去都拥有了意义。
萤火中的梦想
——《书店》观后感
成年以后,总有个不切实际的梦想是想拥有一家小小的书店,不用很大,能照亮一隅之地即可。说它不切实际,是看着身边不同主题的书店在随着时光的推移慢慢地消失于记忆里,这梦想也就被禁锢在了念想中。今晚看了电影《书店》,仿佛打开了记忆,剧情微小且冗长。明线是寡妇格林的到来想在小镇的老屋开一家书店丰富居民的阅读,实施却往往事以愿违、困难重重,拒绝阅读的人们,一心向将老屋改造成艺术中心的将军和夫人、拖后腿的自诩潇洒的油腻男……组成了一扇扇窗后的冰冷力量。而满怀激情阅读着,也以同样激情痛恨着身边人的伯爵布朗蒂希与粉色衣服的书店打工人小女孩克莉丝汀。吉平则以孤独地阅读、敬业地坚守成为了充满勇气的暗线。
看罢,佩服格林的坚持,也佩服布朗蒂希为了支持格林的梦想毅然走出封闭自己的古堡,去争取,更佩服全片中唯一让人觉得的明媚的女孩克莉丝汀。吉平最后那把火和充满勇气的眼神。在快销的时代,抖音、微博等视频、短文已近乎于轰炸地速度向我们袭来,诚如影片中说的“思考让人迟钝而缓慢”,但也只有有了属于自己的理解和认识,才能更好地向着梦想前行。有灵魂的书店才有意思,而人也会在这样的书店里不再孤独。假如有机会,期待有一家能开几十年的小小书店,不为别的,只为了慰及一个个不想孤独的灵魂。
十多年前买了这本书,喜欢这个朴素的封面。看完后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喜欢上这个作者菲兹杰拉德本人。
作者六十岁了才开始文学创造,做个杂志编辑,老师和书店老板。所以说想做什么事情年龄真的不是最大的问题。所以说人生的每一段经历都不会是白过的。所以说这本小小的书里描述的东西,大多应该来自于她真实的生活。 她的笔下看不出什么惊世骇俗的野心,写人写事就这么闲闲道来,却极为贴切深入。
无意间看到小说拍了电影,不太抱希望地看了,虽然和想象中出入有点大,不过我承认我更喜欢电影一些。 女主比书里体现出来的美好。小说里作者只用了“外表矮小,精瘦而结实,看起来有点不显眼”。
电影里加入了好多情节:女主与丈夫是在书店里一见钟情,女主与布郎迪希老先生在海边心心相惜的一幕,女主与小女孩在海边的告别……
小说本身描述得非常克制,这些部分书里其实都没有,我不知道菲兹杰拉德如果活着,是不是赞同如此改编呢?
书里的最后,“格林妇人坐在火车上,羞愧地低下头,因为生活了十年的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这个结尾让我十分沮丧。 更喜欢电影的最后,不爱看书的小女孩,放火烧了她喜欢的书店,算是送给她喜欢的格林夫人的离别礼物。
一个爱书鳏夫老人,一个卖书中年寡妇,一个整理书的小女孩。一个悲愤地死去,一个黯然地离开,一个孤独地长大。
因为书籍,三个人的命运有所交集并被改变。 书籍就是那悄悄的一线光,无意中照亮前行的路。
格林夫人以失败者的形象心灰意冷地离开,多年以后,克里斯汀却在自己的书店里回忆过往:“她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又被别人剥夺了,但人们无法夺走她内心深处的东西——她的勇气”
我认为这是一种胜利。 PS:里面的女反派竟是派翠西娅演的。
在《一天》里作为男主的妈,美过了海瑟薇,在《开罗时间》里气质无敌。
今天看完了《书店》。整体来说是很压抑憋屈观影体验。
无论是原著的叙事情节,还是整体的电影色调,伙同着沉重的弦乐和总是阴霾的天气,一并平静却汹涌地涌到观众心中——这种矛盾,如同普通小镇居民和我称之为“地头蛇土匪”的小镇绅豪一样。如果说通过阅读获取知识开阔眼界是活水,那么这样的小镇就像一潭死水,可是却并不完全波平浪静,因为在虚荣客套的social中,市井流言总在蠢蠢欲动。
全程替温良的气质女主不甘,并佩服她一直不曾褪色的善良和勇气。书店最后一次对奕还是失败的时候,朋友猜测她会不会一把火烧了书店和自己,我随即笃定道,不会,那么爱书的一个人是不会做这种sacrilegious 的事情。但我也同意自杀的悲情猜测,被压垮了最后一根稻草的她,似乎没有出路。她用手指留恋每一本书之后趴在书店木地板上的镜头,我以为是女主自杀前的告别。可她没有,只是坐船离开了小岛。旁白也就是长大后的小女孩说,这是她从阅读中获得的勇气。我深以为然,这是童话般不褪色的善意和勇气。
片子直到最后,该说的不该说的,一把大火算是微微烧亮了暗沉的心情。至于最后的情节,像是导演要给观众一些安慰似的,小女孩最终并没有像之前自己所说“我讨厌他,但是我长大了也要像他一样——做个实际的人”,而是也开了一个永远不会感到孤独的书店。小女孩提灯放火前拿的那本书,对于她自己,是终于点燃的第一个阅读的火星,对于女主来说,是那天留给女孩笑容里的欣慰,对于观众来说,更是一丝“小镇依然有药可救”的慰藉。
最后,女主的一言一行与举手投足都是在印证:腹有诗书气自华。题外话,喜欢她的几乎每一件小裙子、小披风d(^_^o)
多读书吧,愿你也有面对生活的勇气。
2022.12.7
越是风景如画的地方越是距离文明遥远。这里的文明可以理解为多样化的选择。《书店》的故事就发生在就连石头,就连一张床都可以在油画里不显得突兀的地方,那里的文明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女主角卖书的动机很朴素:怀念亡夫为她每个夜晚读诗的时光。然后又遇见了一个非常干练的小姑娘。当她觉得那些中年油腻男人乱翻明信片却什么都不买是书店日常,小姑娘还两手叉腰做气呼呼状。
看书的人都会有一种美好的幻想,打开书,就是一个和现实世界毫无关系的世界,那里会有狄更斯,那里一个你认识的人都不会有。打开书的确会有这样的魔法,但你毕竟会合上书。
一座破落空置五年的旧屋,因为书店的关系重新回到小镇人的视野。优雅的加玛特夫人希望把这所修葺一新的房子让出来开办一个艺术中心,作为回报主要是她纡尊降贵来亲自通知这件事。正当她喜笑颜开地准备夸奖弗萝伦丝·格林懂事的时候,竟然遭到了拒绝。
这小镇上的人倒也不一定非得做点什么。但是如果想做的事情竟然因为一个寡妇变得停滞不前,那么事情本身就会迅速补满重要等级。甚至动用了关系颁布了法律。天罗地网,不想剧透。一个城在对付一个人,当然,这个城有一个例外。
人生至少有一个例外,就是从自己出生之后就丢失的那个另一半。
布朗迪希先生是一个厌倦了勃朗特姐妹(我真的很伤心这点)的隐居者,但他并非对尘世一无所知。他甚至精通法律上的那些阴谋诡计,这使得他避免了损失数百亩沼泽地,农田和两个磨坊。
这样一个对世界完全丧失信心(这个世界竟然还编造了妻子已经离世的谎言)的人,在这个世界被遗忘的角落里,重新开始和这个世界有了联系。
因为这个世界有了一个书店。
我们大概总有和这个世界相互嫌弃的瞬间,我们不得不和这个世界保持联系,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我们觉得已经不存在的那个人出现了。
布朗迪希先生关于理解是这么说的:理解会让思想变得懒散。然后在这段话之后,他这样倾吐衷肠:
【您让我相信,又一次相信,一些我本以为已经遗忘的东西】
所有的话真的被听到的时候,差不多类似行星穿梭大气层坠落到地面的残骸。这个男人已经坠落了无数次,无数年,这样一个勇敢的女性又让他看见了人类和诸神以及动物所共有的美德。
他为了这个女人结束与世隔绝的生活。因为他痛惜自己“多么希望可以在生命中的其他时刻遇见您”。
这个有些刻薄,冷漠,把那么多书都付之一炬的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遇见一个用美德打动他的女人。他无以为报,他走出自己的老房子,他把自己和老房子一起付之一炬。
电影的结尾,大火与大火遥相呼应。
我记得《白衣女人》的开头是这样的:
【这篇故事里说的是:一个妇女的耐性能坚持到什么程度,一个男子的决心能达到什么目的。】
就本片而言,一个妇女的耐性足以坚持到这个世界将她完全吞噬。而一个男人的决心可以达到把自己的世界毁灭掉,和这个女人并肩作战。
这不是爱情吗?这不是爱情还能是什么。
他们甚至没有接吻,他们的拥抱也不是那么浸透情欲,但他们知道,哪怕这个世界的力量无法抵挡,在这个世界将他们吞噬之前。
他们相遇了。
-END-
好喜欢好喜欢书店这部电影。从小就想着可以开一家书店,这样自己想看什么书就进什么书。
本以为热爱读书的人会嗜书如命,没想到会将作者的扉页撕下烧掉。本以为不爱看书的女孩子也会在大火中抢救书籍。
潮湿、老旧的老屋孕育、庇护了Florence不会孤独、坚韧的灵魂。Florence之前就说过“只要有生命,就有希望。”她在战争中失去了为她大声朗读的丈夫,却也遇见了惺惺相惜的布朗蒂希先生。他与世隔绝,受到哈堡小镇上人们的流言蜚语,但他并不在意,他在自己的庄园里建立起自己的理想国。
书籍的联系让布朗蒂希先生和Florence成为朋友,布朗蒂希先生最后为朋友奔走,抵抗强权,他倒在自己庄园的门前。布朗蒂希先生生前被人们的流言所粉妆素裹,任人打扮,死后还要被将军扭曲自己的意思,而Florence温柔的嗓音只能让将军走。
整个影片的色调感觉灰蒙蒙的,唯一的亮色是Florence参加夫人宴会的时候穿的一身石榴红的裙子,她耀眼,明媚,她的眼神坚毅,她的勇气支撑她将书店开到这个海边的小镇,与艺术的中心抗衡,与政治的权利对立。
很喜欢Florence和布朗蒂希先生海边的一幕,两个同样孤寂的人儿因为书籍的联系交互心灵,没能送出去的《蒲公英酒》,没能争取到老屋的使用权,没能卖完的250本《洛丽塔》。这都是他们的遗憾。
Florence的勇气被克里斯汀所传承,她的梦想已经实现了,开一家书店,将读书的意识哪怕扎根在一个人的心里,也就足够了。
“只要有书店,人就不会孤单。”
3.5 “她住了几乎几十年之久的那个城镇并不需要一间书店”,但是只要有一本书走进一个人的心里就足够了。我总觉得,找Emily Mortimer 来演真是对了,比其他什么号称自己多么爱读书的演员们合适多了。
这是一部非常纯净、优雅的电影,原著作者、导演、主演均为女性。能想象吗?与书店争地盘的反派是一家艺术中心,而不是房地产楼盘。
喜欢电影结尾那句“只要有书店,人就不会孤单”。所谓上流社会那点遮羞的体面,竟然被一间小小书店就瓦解得分毫不剩,可笑吗?当然,但我更觉得悲哀,因为真正的体面人一定会被这荒诞的食物链踩在最底层,就像电影里唯一的绅士比尔·奈伊。这座小镇不需要书店,更需要《裁缝》里的肥温来拯救一下。
大学时在床上看小说,看着白墙上下午阳光逐步游移,心里想,我也要开一家书店。有这个想法的人看这本书是注定失落,但就是紧紧抱住不放,像午后的梦。小说的密度不大,放到电影里依然。一个女人在一个不需要书店的小镇上开一家书店,她失败了,这就是故事的全部。开头如此,结尾也如此。没有高潮,没有反差。一切都是淡淡的。电影还是找了个坏人,找了位绅士。绅士的设定也是反高潮的。这个电影不讲梦想成真。即便电影里很多位置都有流泪的冲动:lolita的阅读与上架(也是为数不多小说残存的记忆点),打工的小姑娘渴望得到的中国托盘,渴望到希望弗洛伦斯能写进遗嘱里;甚至在海滩寥寥的几句谈天也叫我伤感。我不记得小说结局是否也是这样解气,充满了传承。当年我不懂,现在反而明白了,小说那疏离的气质失落的结局,是它书写勇气唯一的可能。
菲茨杰拉德原著没看过没比较,电影美术满满分,《洛丽塔》像瓷器一样装木箱运到书店的时代,可以纯卖书不靠咖啡西点卖周边,还能付出周薪12.5先令的时代,也是靠书籍识别同类气息的时代。书店及乡村小路含蓄温婉,也是想起《布鲁克林》,还要用色更英式节制一点,想看里面提到的那本《蒲公英酒》。“好人适合看传记,坏人就小说更有趣一点。”“艺术中心,艺术怎么会有中心呢?”
@balmes 对原著几近完美的呈现,书中湿漉阴沉灰蒙蒙的英式压抑被导演迷人的西班牙气质所平衡,优美的配色与音乐,温柔隐忍的感情(这个戏加得极好)给弗洛伦丝与书店相守的短暂时光增添了几丝柔软,也让人在困境到来之后更心有戚戚。结尾有点过头了,少了纯粹悲剧的回味。(旁白竟是Julie Christie!
太迷人,实在喜欢这种气质的电影了。
有女性有文学,然而却不是关于女性文学,而是一个寡妇如何在并不友好的小镇开办书店的创业故事。她开张送出的第一本书是《华氏451度》,她第一次大规模引进的是《洛丽塔》,书籍可以识人,看书的人永不孤独。如此英国风情的电影居然是西班牙导演拍的,难怪拿了戈雅奖…
Emily Mortimer和Bill Nighy在海边那场戏也就看了10遍吧!
不要被一开始的文学腔、英伦范给骗了,这电影拍得其实并不好。围绕着书店展开的种种被表现得零零落落,主题和情感粗糙、浮夸,连人物都流于表面了。
如果不是原著本身悲情的基调、演员驾轻就熟的表演以及还算精致的服化道为影片拉高了几个层次,这必定就是个平庸甚至于失败的改编了。再一次印证了并非任何文学都适合电影化,小书店勾起的小镇百态人间万象,女主人单枪匹马与众人角力,既然题为「书店」,此刻用文字所能传达出的力量或许要远高于影像。
读书的意义是什么 或许就是更有勇气来面对生活吧
本以为是一个让无人读书的海滨小镇重新开始读书的温暖故事,没想到竟如此的揪心。遗孀满怀着希望为逝去的丈夫开一家书店,却成了众矢之的,尽管电影将英国人的腔调与仪式感展现的淋漓尽致,但依然无法掩饰小镇居民的丑恶嘴脸,避世的老人对那些道貌岸然的“文明人”放下了所谓的腔调、撕破了他们的假面;遗孀将偏见与针对与鱼刺一起扔进垃圾桶、冲着加害者大喊,可终究斗不过咄咄逼人的恶毒妇人。第一本卖出的《华氏451》与片尾燃烧的老屋书店形成了巧妙的互文——不管是书中还是电影,书都成了喉中之鲠。但还好结尾给了一抹暖色,也给了“书”一个交代,“有书相伴就不会孤单”。
卖不完的《洛丽塔》、读不到的《蒲公英醇夏》、《火星纪事》、被吐槽的勃朗特三姐妹...“我只想开一家书店”。一本本书籍和爱书人情谊串起这段伤感压抑却在荆棘里看到希望的往事。事前不了解原著,看卡司背景本以为是一个热情洋溢的喜剧;想到旁白的Julie Christie竟演过老版的《华氏451》,时空穿越。
赭石色礼服、中国漆盘、穿棉袄的咖啡壶、250本《洛丽塔》、哈堡的海滩…可爱的细节太多。“-他们很难理解,因为理解令思想懒散。-从未有人为我做过如此高尚的事情” 书友的惺惺相惜,对理想和初衷的坚持,好的电影不需要讲的太多,只需要把少的讲好。“在书店里,人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至爱书的男人烧掉书的扉页,不爱书的女孩从火中抱出了书。寂寞庄园传递求知若渴的墨香,潮湿老屋装满不会孤独的灵魂。庄园环伺着蜚语流言,老屋眈眈着虎视贪念。她穿石榴色的长裙,在聚会上接受异样的注视。她修葺了书店,像洛丽塔般承受镇上不怀好意的中伤。虽然输了,那天她却高昂着头像勇士般离开。
3.5;除了不必要的暗生情愫,几乎完全忠于原著,情感细腻,暗流涌动间的千丝万缕,英式小镇风景迷人,服化道精美,美术一流;“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生命而永久珍藏,书是必需品。”同是改编,同是往返小镇的纠葛,联想及《布鲁克林》,海报亦有相似之处。
相当克制的镜头,表面在讲一个女人追求理想的勇气,实则是保守与进步思想的激烈交锋,其间穿插了《洛丽塔》等几本书。喜欢那句台词,“她实现了梦想,又被夺走了,但她身上有一种品格是他们永远夺不走的,就是勇气”。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打工的小女孩,也就是这个故事的讲述者。奇怪的是,她并不似同龄人,早熟而冷眼旁观小镇上的一切,如同幽灵,而她身上又有某种类似大自然的气质,冷静客观到可怕,最后那把火烧得痛快,而其余人皆似剧中人,演绎人世种种,而她才是唯一真实的观众。
这世界最幸福而又最富有的事儿,应该是在一座风景宜人,人烟稀少的小城有一家自己的书店吧。
英式小品。一个爱读书的寡妇,为了在老房子里开一家书店,需要抵抗的是整个小镇的保守势力。片中人物对书的热爱是影片节奏缓慢情节单调的解乏器,这种赤城的勇气,作为影片的某种精气神,有感人的力量。片尾致敬了John Ber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