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五星,献给埋在土里的男主。死得好,死得其所。
早前预告片流出的时候,个人表示非常敏感,因为我始终坚持认为关于朋克的一切都是不可被消费的。能被消费,被拿来圈钱的,都是景观社会里的一坨狗屎。关于朋克,必须描绘一种真实的现实,血淋淋的,赤裸裸的,直接有力甚至是残暴的对抗。我不认为商业片,或者说哪个商业导演,能搞明白,在我看来他们总是根据所谓的真实事迹改编,揭露一些不痛不痒的,老掉牙的社会议题。这与朋克的反抗精神不沾边。
所以早前,我以为这部片子是美国的一帮朋克炸掉了美国的自由女神,或者搞了个武装暴动,冲击政府,最后战死街头。
结果不是。结果只是一个Anarchist Boy,在一场街头打架中被撞死了。(虽然个人表示很气愤,但还是认为这是贴近真实情况的场景)
最后,在僵化的世界前面可能我们就是这么的渺小脆弱和无力吧,但那又怎样,别TM跟我讲该怎么做。
这片画面音乐剪辑的配合,导演拍出了大片的感觉。那种影音的压迫感,太有诺兰味道了。 可惜结尾的“解释”,虽“点题”但没有“点睛”,在全片“风格”上有些不统一。影片的着重在事件的发生和回忆的进行,而非庭审过程,在这点上,导演的大局掌控力有些不够火候。看过的第一部朋克电影,曾经听过朋克,觉得是摇滚的另一个分支,三和弦的伴奏,音律简单的宣泄。本片是通过年轻人的冲突的不断升级!,蒙太奇式的庭审,来反思“善与恶,对与错”少数服从多数……但现实是大多数人都是错的……
《炸弹之城》,2017,美国,真实犯罪事件。海报的悲伤可想而知,是什么让一位Punk青年低头. 这个世界存在着太多的不公...这不是一个美好的电影,不喜勿看. 相反的这是一个让你看的很压抑甚至愤怒的电影,因为你看得到太多人性丑陋的嘴脸。那都来自那些自称受过优秀教育的人们...他们拥有完整的家庭,美好的食物,却没有美丽的灵魂,他们压抑并虚伪,生活在阳光下,却丝毫没给他们的内心带来多少阳光!
在哥特姑娘《死于独特》之后,又一部朋克男孩的死来怒诉人们对另类人群的排斥!不是所有拥有高等教育的人都是善良的;也不是所有小混混都是罪恶的!在我眼里,他们只是一群不懂得掩饰,纯粹的孩子们....为什么人们要那样对待他们?我喜欢直接表达自己的人群,我喜欢边缘人群. 因为他们更纯粹....毫无掩饰的做着最好的自己.....他们远胜过一味追求外表,空空如也的躯壳,也许还有点,那些虚伪而丑陋...........
可悲的世界,也许人类的眼睛看到的都是不真实的,那我们眼中的人们不也同样吗?是时候用心去看了,用心去看那一双双眼睛,你会发现人类内心细微的活动...那代表这个人片刻的思想活动,有些事,我真的没在猜,是你的眼神告诉我的!
愿所有生命都可以被尊重........
朋克向来被标记为具有侵略性的一种亚文化,但很可能这不是一种正确的理解。 比如中国的朋克青少年基本就是聚在一起喝酒玩耍,自娱自乐那种;美国的也许要张狂很多,不过也是大同小异,亚文化不就是如此吗?自己玩自己的,对外的张力其实更多时候因为社会资源占据的不足而显的没有什么实际力量,也许BAT老总们的内裤甩起来的力量都要远大于一百支朋克乐队的嚎叫。 但这些并不重要,因为无论哪个国家的朋克,他们的“革命”只能归结为纸上谈兵的发泄,荷尔蒙的喷射而已,能干些什么?重点在于:一个社会能否容下这帮生活在地表以下的文化族群?
据说曾经在欧洲,吉普赛人被视为最低贱的群体,虽然他们没有祖国,没有固定的家园,也没有野心要占据哪国的领土,但就是这么没来由地被贴上了“贱种”的标签,在风中流浪,听上去很浪漫,其实已经被挤压到人类社会的边缘,这算不算是一种歧视? 美国人把棒球和橄榄球视为国球,一般来说在高中和大学,一个男青年能成为这两个球类的运动员,基本上他就算稳当的进入了社会的主流阶级,他会被贴上“强壮”,“文明”,“进步”的美好标签,他们是未来美国社会的精英,人们会对他们保持某种积极的期待和迟早要到来的尊敬。 我们知道朋克乐的祖宗也来自于美国,比如朋克鼻祖Ramones,虽然是诞生地,但朋克从诞生的那一分钟起就已经被排除在主流之外,和欧洲的吉普赛人一样被压缩到地下。 在观看《炸弹之城》之前,虽然知道一般美国人也不太喜欢朋克,但是没想到过他们会恨至如斯,当陪审团经过短暂商议后,一致得出高中橄榄球运动员科迪谋杀朋克青年布莱恩罪名不成立,因为科迪是个看上去文明的前途光明的橄榄球运动员,而布莱恩是个只会到处开朋克演唱会到处涂鸦的无用之人。 看上去前者不可能谋杀后者。
这件事的荒谬之处在于,如果一个美国法庭敢在二十世纪末叶根据肤色判断一个人有罪的可能性,估计法官是不想混了,但是判决一个被杀死的朋克死于意外却轻松许多,因为这帮家伙上不是上流社会,下也不是黑人大哥,他们什么都不是,只是一种每个有教养的美国人希望消失的那一类群体,尽管这个群体啥都没干。 前面我提到:一个社会能否容下一种并没有违反法律的亚文化?这个问题不光是关于亚文化,其实我更想知道的是:所谓的自由的包容性的界限在哪里?美国已经是人类社会公认的自由世界,然而这种对少数群体的歧视依然存在,那么可见自由的界限仍然存在于社会大多数的裁决。 有时候我们发现社会如此不公正,但又无可奈何,即便是政治正确,也需要发声的群体又足够的力量,比如最近两年声势浩大的反职场性侵声浪,还有更高音量的“女权”,这些声音之所以被听见,也是因为这些群体的构成越来越多的来自于社会的领导或者中坚力量。而很多很多的细小群体没有被注意到,只是因为他们太弱了。 老实说,我不认为有什么大佬站出来为他们发声,他们就能被注意到并被改变其不利处境,可能在那一瞬间他们像被划过的火柴点燃的肖像,但很快就会随着火柴的熄灭而再次消匿在黑色之中,除了短暂的焦点式的“被关爱”,基本于事无补,之前和之后,他们都依然是大象脚下不会被发现的蚂蚁。 这些事情没什么解决方法,人类社会的发展永恒如此,少数从来只能服从多数。不过我有一个感想:假如意识到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人类的话,作为社会大多数的行动会不会稍微不那么独裁? 至少陪审团不会从喜好--而是事实--来避免对一个业已死于车轮下的朋克青年的再次羞辱。
没有炸弹的炸弹之城,有的只有人性的泯灭。
电影是倒叙,所以一开始看容易迷糊。低沉的配乐,像无人引航,感觉致郁。人物的众多也使人一开始没有兴趣。所以。。。一定要耐心点,实在看不下就放弃,或者跳过
题材是文化冲突,对异端的处决。
1、镇子里有两伙年轻人群。棒球队、朋克
2、 美国法院依照遵循先例的原则,在类似问题上尊照先前的案例。这些案例被称为“判例”。 所以事件影响会很大很大。
3、开局 是审判 ,胖子是律师。律师不一定没有人性,但合法的利用了知识的可怕。
4、似乎所有人都知道对错,但依旧对异端有所顾忌,有所狠心,包括我。我们都有炸弹,都可以点燃它。
一开始我是被片名吸引过来的,而片子,其实和炸弹并没有多大的关系,片中提到过那个小镇是一个巨大的军火库。我原本以为,在受到那些高中生欺负后,朋克们会去引爆炸弹,和他们来一个鱼死网破。但是我错了,结尾并不是我想要的复仇,甚至,他激发了我的愤怒。
为什么朋克死了,甚至他在法庭上,还被杀死了一次。只因为人们对他的衣服,发型所不容吗?是的。
整个电影里,不论是任何人,都瞧不起朋克,警察肆意的侮辱朋克,甚至在检查罪证的时候,也说了慌。那个女生,最开始的愤怒,不解,恐怖,在法庭中也变成了对同伴的辩护。他们将自己的良心谋杀,只因为,朋克该死。
除了男主的父母。
并不是在这里宣扬朋克至上,只是,我在这里面看到的,是一种无法言语的恐怖。一种愚昧。
朋克或许衣着和别人不同,但整部电影,他们并没有干什么坏事,相反,那群高中生,却借着自己良善的外表,欺瞒了世人。法律被他们利用,肆意践踏着民意,实际上,我看到的是法小于情这一问题。
杀了人,就必须为此付出代价,然而电影中并不是。
啊啊啊啊····词穷了。不知道怎么说。
一个会在标志上写上”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的朋克男孩,却在法庭上被认为显然是该死的。
少数群体的问题其实可以放大,夸张,诉求司法公正太不朋克了.
烧死异端
看别人不顺眼打打架是青年常干的事,但是你他妈的用车去碾人,这就不是年轻的冲动能解脱的了。即便不想尊重他人生活自由也不要踏过红线。
导演像个无头苍蝇,浪费了一个真实案例,请关爱朋克,别搞那么蠢!
气到骂粗口!对!你信耶稣,你衣着正常,你打橄榄球,然而你是杀人凶手!恶毒又卑鄙。辩护律师也是,巧舌若簧,毫无良心。大众的偏见,凶狠得像一辆明知道自己在碾碎一条生命却毫不犹豫的车。
又是个你瞅啥,倒霉的都是助拳的,司法问题那儿都有。
3.5星。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TMD为啥倒霉每回都是朋克!
【根据真实故事改编】朋克有罪么?有罪的是对朋克有偏见的所有人吧,你们一起杀死那个小伙子,而且在法庭又杀了他一次,而且这些人都没有愧疚。当一种先锋艺术出现的时候总是要经受批判的。
他被杀死了 在审判中再一次被杀死
大虐片,五星给布莱恩。是的妈妈,我们都是当局的奴隶,FUCK U。
Amarillo是美国唯一一个组装和拆卸核武器的工厂,在这座炸弹之城上,“可被接受的”与“不被接受的”青年互相指责、攻击对方——尽管他们都是快乐和包容的,但他们却得到了截然不同待遇。在朋克和硬核的配乐中,他们在一夜间走向血腥残酷的阴暗面。整部电影就像一个永恒的毁灭预言,无法躲避。
某些地方真的要看哭了,kiss me ,i am punk
不要只是在九月末才醒过来,美国中国宇宙国,都没有那么好的梦给你做
残酷青春物语,科迪开车撞死朋克只因为自己不够酷。
这片子正称了本兔今日有心无力想揍人的时时分分秒秒念,发泄发泄发泄,摧毁一切,哭哭啼啼非好兔,兔世无情全滚蛋,乖乖的恶,陈腐的鄙视,家犬群吠独狼。兔子开始碎碎念I opened the window,I felt the cold air,I lost my self-control.look at this fucking place,Im tired!
中世纪的人烧死女巫,现代法庭审判朋克,都是主流对异端的暴政。
朋克只是障眼法,案件只是助推,庭审也只是搭桥,其背后是一个困扰了近代人类社会的大问题:在道德和法律,法律和民意,民意和自由三者之间是否能找到支点。而我的观点很不乐观:永远不可能。有时候三者不是制衡,反而构成了一个罪恶且无解的三角,充满了攻击性。
一个迷笛艺术青年被草莓的高中生碾压致死。并无罪释放。有评论说是因为先锋艺术所以被偏见,但实际上的根本原因是精神病院理论或者说监狱理论,朋克青年换成漏肆广场青年也照样成立。陪审团司法方式注定其无罪判决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