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手

剧情片法国1959

主演:马丁·拉萨尔  玛莉卡·格林  Jean Pélégri  Dolly Scal  Pierre Leymarie  Kassagi  皮埃尔·埃泰  César Gattegno  Sophie Saint-Just  多米尼克·扎尔迪  

导演:罗伯特·布列松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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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3 12:49

详细剧情

  影片以日记的形式呈现。无所事事的年轻人米歇尔(马丁·拉萨尔 Martin LaSalle 饰)在赛马场目睹了一个小偷偷窃的全过程,他被小偷那自信优雅的手法所吸引遂即加入了偷窃的勾当。爱读书,坚持虚无主义哲学思想的米歇尔坚信偷窃是一种手指的芭蕾,一场完美的行窃就像一场精彩的行为艺术。米歇尔有一个久违的病重的母亲,在去探望的时候结识了一直照顾他母亲的邻居珍妮(玛莉卡·格林 Marika Green 饰),漂亮的珍妮唤醒了米歇尔心中沉睡已久的感情。米歇尔被警察盯住了,警长虽然三番五次的给了他改过自新的机会,但米歇尔依旧沉迷于他的“艺术”中无法自拔,很快,米歇尔被捕了。  珍妮来狱中探望米歇尔,她向他袒露了自己的真情,米歇尔在泪水中猛然醒悟,当生命中还有所爱的人存在,生活就不会是一片虚无。

 长篇影评

 1 ) 初中时候的影评摘录

整部电影以米歇尔日记的形式展开。他绝非寻常小偷,在他的小阁楼里,他读很多书,并且深受虚无主义和尼采超人哲学的影响。深深的自恋像一张毯子,使他感觉自己是特殊人类,有权向被人行窃。所以困扰他的,并不是偷窃的罪恶感,而是偷窃的艺术和狂喜。

在巴黎的地铁站,他尽可能站在要行窃人的身后,一边体行窃一边体会别人的呼吸、整个生命。

所以,行窃成为了激动人心的冒险,是手指、脚步、身体和欲望的芭蕾。但他加入的偷窃团伙头目被捕后,他也落网。最后在狱中,当一直照顾她母亲的女孩珍妮来探望他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还有爱的能力。

(初中是写在一个小本子上的,字迹稚嫩。现在看来,也不是很有逻辑 哈哈哈 以后再看一遍哟)

 2 ) 太难了~~

看布列松的电影经常要想两个问题,表达的是怎样的一种情感和他是怎么做到的。
关于怎么做到的有好多分析。镜头、声音、画面……其实最缺少的是他怎么提炼出来的?这又和第一个问题混在了一起。
看完,被结尾那句话深深打动……可那是布列松要传递的全部吗?我不确定。电影不能被简单的解释成底层人的命运、哲学态度、爱情、救赎、信仰、宗教……语言这时候显露了贫乏。布列松一定是被一种复杂的混合的交织的情感打动才会去创作这部电影。而他的伟大就是在于他能够提炼出可见的形式来传递。
这个过程存在于他脑子里……我相信这个过程是没办法描述的。
外在的形式可以被模仿,而中间那神奇的反应是要去思考和尝试的。有些人一定是天生就有这种才能,布列松肯定是。

 3 ) 布列松式极简的又一次绝佳实践

又是一部布列松的水准极其之高的极简主义电影,那种极其经济的视听运用、表演极其克制的演员、极其稀少的bgm、靠肢体语言特写推动叙事、注重自然声音的质感(走路声、嘈杂声、开门声、椅子声等等)等等特征非常到位。

本片中男主和另外两个伙伴在火车偷东西的那个片段的各种调度与剪辑牛逼的无话可说,被称为「指尖芭蕾」丝毫不夸大。其他的偷窃片段也是既原创又厉害。这些片段镜头的组接可谓是完美体现了布列松的“电影的艺术不体现在单个画面而是画面与画面的流动”的哲学。

想写写关于布列松电影中的演员。布列松对演员表演的要求,本质上应该不是让他们还原生活,而是让他们变成一种「圣徒」的视角下的人物,从而让人物本身充满「超验感」(而不是「还原感」)。什么叫「超验感」?本质上可以总结为「less is more」,越煽情越让人反感,越克制越让人触动。所以,布列松的「超验感」本质就是通过极度的克制表现出极度深刻、深邃的情绪。这种深刻与深邃在《扒手》中体现为对母亲的羞于见面、对偷窃的沉迷、对珍妮的爱恋、对警察的心虚与逃避、等等,在《驴子巴特萨》中体现为绝望到让人麻木的的悲伤,在《死囚越狱》中体现为男主越狱决心的坚定、对同房狱友的试探与犹豫不决、越狱准备时和越狱时的紧张、等等。

但这种表演模式有个可能存在的小问题就是这种视角对于观看者会很难找到,因为人类的大脑其实更容易处理一些不高于我们自身的视角。与德莱叶的《词语》等电影通过布景帮我们带入超验视角不同,《扒手》在整体气氛上并没有很好地塑造一个帮观众进入超验感的「场」。不过,这个小问题在《驴子巴特萨》中被彻底得到解决。

 4 ) 童话结局

《Pickpocket》

扒窃的手跳指尖上的芭蕾舞蹈,得到金钱奖赏;

爱恋的我赢心尖上的求生赛跑,冲向救赎终点。

内心虚无在填满之前,没有一个小偷认为自己无耻;钓鱼执法在收网之时,没有一个警察回避自己阴险。我深信不疑偷东西是门艺术,小偷自然成为最贴近生活阴暗地面的艺术家,又因深谙路人藏钱习惯算得上半个人类行为学家。画家们可以不着思考痕迹创造画作,我也能神不知鬼不觉钱包到手,甚至在团体艺术的造诣上,偷的艺术更胜一筹,不需天衣无缝的计划,灵感随机出现,场地大概挑选,凭借精准到位的动作,行云流水的配合,旋转跳跃于人潮的腋下和暗袋。我们和其他艺术家一样有着对独特性的追求塑造,风险越大刺激越强,难度越高快乐越多。可是这样优雅的行当终为世俗所弃,我再难从中寻欢作乐,生活里有更值得珍惜的人走近,和更值得经营的爱萌现。

落魄的无能男人有美丽的无私女人救赎,这个结局太梦幻太温情,从他们各自木头状的神情便可知,宗教意味大于现实可能。

 5 ) 煮过100遍的白开水

极简
最少的对话 最少的音乐 最少的表情 最少的动作 作为一部描写罪犯心理的电影 不知道 哪个导演敢有这样的勇气来导演这样一部影片

台词
除了主角复述自己的日记和自白 大部分的对话都少的可怜

音乐
本来就少 偶尔出现的时候 很突然但又不会感到突兀

表情和动作
几乎没有表情 但是并不僵硬 几乎没有动作场景 大部分的动作都是缓慢的 平静的 人物的刻画 既不死板也不张扬 既不做作也不自然

画面
没有近景镜头 不给演员任何机会展露自己的表情 镜头的位置永远的放在在人眼正常观察的位置

节奏
匀速 超级匀速 没有任何呼吸加快的部分 甚至连偷窃和被抓的节奏都不会变快

总之 这是一部被熨平的电影 导演刻意把所有的电影要素都简化 甚至连节奏都刻意的保持一种匀速 整片中充满着说不出的别扭和不安 但是这种不安不是惊悚 这种别扭也不是全然的无理 让观众在一种不安中期待 可是期待的总不到来 没有立场 没有对错 想听的台词 想了解的背景 想知道的进展 永远不会出现 终于 这种不安影响到了观众本身 由于影片故意留下了太多的空间让观众来思索 而在这种情绪的引导下 观众慢慢的参与其中(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一睡了之),慢慢的和主人公走到一起 终于的最后 主人公的灵魂被爱救赎了

“珍妮 我等了这么久 终于等到妳了” 观众在这最后的唯一变奏中得到了满足

如果你是习惯于看的电影是情节饱满 人物丰富 音乐激荡 那你肯定失望到家了

这部影片就像煮了100遍的白开水 如果你想喝出味道 得要自己往里加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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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泄一下:真他妈的好 我居然在看第一遍时 体力不支 睡着了 鄙视一下自己

 6 ) 像个布烈松眼中的扒手

前几天又在极度百般无聊中看掉了Robert Bresson 的《Pickpocket》,再一次了解到老塔同学的那句话的正确性。老塔膜拜Robert Bresson到了非常态的程度,他在他的《雕刻时光》中说一想到 Bresson,他就觉得自己在电影上的进取非常的绝望,因为无论如何都无法到达他的高度。如果吧Bresson排在第一位的话,老塔同学认为其它导演只能从第9,10名开始排。因为这之间的差距太大了。

《Pickpocket》是Bresson 1959年的作品,据说一推出就被当时的评论界推崇为他的最伟大的杰作。其实1959年还是法国电影一个重要的年份,除了像Bresson这样百年如一,一直以挑剔苛求的姿态保持着他作品的水准以外,在巴黎街头另一个作品也在飞速的摄影中,非常随意也非常个人化,这就是后来的知识分子,被以后无数电影青年膜拜的Jean-luc Godard的《Breathless》,这部电影也拉开了法国电影新浪潮的序幕。

扒手肯定不是Bresson在电影语言上最出色的影片,或者应该说在我个人认为的电影语言评判标准中,在这个片子中,Bresson并没有使用过多的镜头语言上的技巧,比如在《可能是魔鬼中》用得出神入化的不完整构图暗示镜头外空间,对话声音与图像的不同步, 长镜头中的层次感。在Pickpocket中,Bresson用大量的室内狭小空间的画面来表现主角边缘生活,大量快速剪切串联和信息的冗余来吸引观众的注意和喜好,或者说这样做让观众产生一种浸入感,而这种并非常人的扒手生活状态中的浸入感与我们平常的生活产生强大的反差,或许可以称作非常态代入,观众不自觉的开始代入扒手的角色,为止偷窃中每一次动作而屏住呼吸,随之而来也是Bresson所要思考的问题,道德和自由,社会群体性和个人意志,现有制度无法调和的问题。

Pickpocket从纵向来说,和乡村牧师日记最为相近,都是自叙性的叙事加上孤独中寻求人生得救的稻草,不同的也就是那个被胃癌折磨的牧师已经握到了稻草需要的是坚持,而扒手则到了最后才恍然大悟这稻草的失而复得是多么艰难多么有戏剧性。从横向比较,还可以轻松想到的是贾樟柯的《小武》,同样是有文化有信念的小偷,所不同的是贾眼中的小武多半是中国社会时代变迁中一个局外人,是社会外因的产物,而Bresson的小偷则更是自发性的人物,他更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的主人翁,他与书共同居住在陋室中,他崇拜尼采的超人意志,坚信偷窃行为是解决社会分配不同的行为,他设置着迷与偷窃本身,研究偷窃技巧。他不是时代的产物,而是制度上的异类。

片中最出色的片断就是主人公Michell和另两个同伙在火车站集体作案的大量镜头串联,虽然没有一丝特技,却是我所看过描述偷窃场面最精心动魄最有美感的。被后人称为指尖芭蕾。看完这个后,你才会明白《天下无贼》中的偷窃场面是多么的表面多么虚假粗糙。而港台片中的神偷大盗们的传奇也不过是唬人的小儿科而已。Bresson肯定研究了很多实用的偷窃手法,移动镜头的路线设计的非常好,那些在原本表象下面的动作都被分解又串联在一起,流畅得不得了。的确了得。布列松的电影只能是布列松的。

前些日子看的一本书中,提到83年的嘎纳电影节,布列松和老塔的顶峰之作《金钱》和《乡愁》在电影节上都只是并列为费比西奖,作者觉得《金钱》虽好,但却过于悲观,而《乡愁》中最后俄罗斯作家守护烛光过温泉那段则令人温暖无比。其实布列松也有这样煽情一笔,在Pickpocket最后,小偷和女孩隔着铁窗依偎场面实在是异常诗意欣慰,Michell最后一句“What a path I took to go back to you”煽情无比,在背景音乐中观者积累的大量情感都在这一刻畅快的宣泄。和《越狱》中主人公最后一刻逃出纳粹监狱的释放有异曲同工之妙。

 短评

简练的形式秒杀那些花哨的警匪片。对罪犯的社会性和本质性的讨论恰到好处。男主演得真好,绝对是小偷界的经典形象。不过在拒绝了母亲、朋友、警察的拯救之后,他最后还是相信了爱情,布列松不常留下这样的活口吧?

8分钟前
  • 57
  • 推荐

看不懂的时候看了也是白看,这种去掉所有细枝末叶只保留核心情节的拍法,需要导演对自己的能力有多高的要求和自信啊!

9分钟前
  • 托尼·王大拿
  • 力荐

男主角是非职业演员,他眼睛里总有一小团火,忽明忽暗。

12分钟前
  • 即兴表演艺术家
  • 推荐

“我信仰上帝,但只信仰三分钟”的布列松,竟然把扒手行业拍出了神圣性。极简主义的镜头熨平了几乎所有剧情波动,只在行窃时让观众情不自禁的跟着心跳加速。这样的调度就如高空走索,最后短促而意外的爱情变奏还挺大胆的。PS男主手指真是又修长又漂亮,看他行窃就像在看指尖芭蕾…(我错了各位扒手大哥莫来扒我)

13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 推荐

我日。什么“最当代的影片”?美女为什么要喜欢一个木头小偷?为什么?谁能跟我解释这个?看在偷窃镜头确实很美的份上,打个3星顶天了。一部故事片最重要的是要叙述一个逻辑完整的故事,伟大的电影可以延伸到各个时代中去。这样的电影堪称伟大的话,你让《十二怒汉》《东京物语》之流情何以堪啊啊啊啊

18分钟前
  • 蟹香
  • 还行

7/10。特写和声音所形成的狭窄空间把米歇尔的心囚禁起来,初次偷窃和最后的偷窃都在赛马场,特写刻意把双手之外周围的警察排斥出画框,疾驰的画外马蹄声时刻令人提心吊胆,当米歇尔掏出一叠钱的手被拷住,他几乎自投罗网为了从罪恶感中得救;与警察谈话时手有节制地停顿一下再大力扔书,他冷酷的行为从停顿中有了挣扎。布列松擅长运用期待镜位,譬如在地铁站镜头对准失窃者的脚,脚转过方向朝着米歇尔,当众要回钱包,这次失败让米歇尔心生恐惧,摄影机选取楼梯底部的位置,仰拍他警觉地放慢脚步,镜位没有提示危险源,米歇尔探望母亲时也将期待镜位选在家门前,等米歇尔入画他却转身离开,暗示与他人接触心灵的期待落空。宗教的救赎体现在警察带来珍妮的信,牢门打开,一束光驱散了囚室的阴暗,他愿意接受爱的距离,但这种严肃深沉的劝诫不是笔者的菜。

21分钟前
  • 火娃
  • 还行

第一部布列松。无法进入,十分茫然…… / 二刷D→B+。这次看居然观感有些像反面的《乡村牧师》。像是一种心理-物态-心理的回环曲线。最迷人的是中段,独白与动作作为两种形式上分立的力量相拉锯,盗窃也由外在现实反向侵入内心世界(拉门的细部姿态转变)。

23分钟前
  • 寒枝雀静
  • 推荐

跟《地下室手记》里的人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卑微又极端自大,冷漠却又很细腻。这部电影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他是唯一的,独特的讲述者,而镜头却充当了评论员。第一次行窃后的洋洋自得立马切到被捕;得知母亲病重切到酒吧练习偷窃……这都是镜头在微妙而又冷静地切割着这个年轻人。#资料馆

25分钟前
  • 赛博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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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布列松,真是令人惊叹。扒窃过程就像魔术,而人物内心的变化又像跌宕的小说(且完全没写在脸上)。“无表演”的冷酷感(汗,这么说来,阿基考里斯马基的无表演显得幽默多了),据说他从不重复使用一位演员,因为“一部电影已汲取他们全部的能量”。

29分钟前
  • 米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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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0 主人公Michell和另两个同伙在火车站集体作案的大量镜头串联,虽然没有一丝特技,却是描述偷窃场面最精心动魄最有美感的。被后人称为"指尖芭蕾"。然后,你就会明白《天下无贼》中的偷窃场面是多么的表面,多么虚假粗糙。而港台片中的神偷大盗们的传奇也不过是唬人的小儿科而已。

31分钟前
  • 一一
  • 力荐

有些电影是拍给大众看的,有些电影是拍给电影爱好者看的,有些电影是拍着电影制作者看的,布列松的电影是拍给导演看的

32分钟前
  • 软糖莫爷
  • 还行

本片就是老塔所说的“真正观察生活”的电影,导演对于一个虚无主义者心理变化的掌握相当精妙准确,同时扒手的神情、动作无不细腻、真实(无表情表演在我看来反而是恰当的),将“扒”比做“指尖芭蕾”不仅是对这一动作美学的肯定,更是对布列松本人的肯定,其他同类型电影在它面前黯然失色、毫无美感。

33分钟前
  • 康报虹
  • 推荐

蓝光重刷。勉强及格。日记体的形式加布列松的时间结构,让这部电影的容量显然大于76分钟的片长。男主和朋友相聚时离开,无人的座位在一次挖剪后依然无人,又一次挖剪后,俩朋友返回座位——这个镜头交代的时间就是“两个单位”,虽然你并不知道一个单位是多久,但布列松的手法提示你这是一部经过压缩的电影。面无表情的男主全片做了三件事:磨练扒窃技能并持续工作、躲避警方的纠缠、和母亲以及女主的交接,电影用刻意放慢的角度,好像确有其事的展示扒窃的细节——这个反社会行为简直有魔术的魅力,男主虚无主义的举止也有种遭放逐的神性,然而女性角色把他拉回到人的状态——在他被捕、跌落神坛以后。也许这是一个自命不凡又频频碰壁的艺术家,幻想自己终能得到佳人包容的梦吧,这个梦挺有普世性的,不过故事编的并不紧凑,男主不止僵硬还有些躁郁毛病

36分钟前
  • 左胸上的吸盘
  • 还行

《罪与罚》的扒窃版,像一部略去大量心理描写而压到75分钟的长篇小说。观感虽闷,回味良多。很喜欢当代题材用巴洛克音乐串场。指尖上的芭蕾舞,这些漂亮的男人手指撸来抚去,是我想太多吗..

39分钟前
  • paradiso
  • 推荐

1.台词太多。2.刻意布置与安排出来的极简,不是真正的简,而是极繁。简到过份就是多,多余的多。3.同理,刻意的脱表情,无表情,本身就是一种表情:人为的、造作的、不合理的表情。4.该有表情处无表情,该无表情处有表情。5.处处都是匠心,处处都是雕琢,处处都是设计,处处都是痕迹。

42分钟前
  • 匡轶歌
  • 较差

4- 改编《罪与罚》。仍太多VO贯穿,这部主演却相当契合激情冷漠。精确配乐。一种救赎。关于极简与留白保留看法,有必要留待大银幕重检。

44分钟前
  • mecca
  • 推荐

1.极简版[罪与罚],指上芭蕾与爱的救赎。2.抽离环境,无定位镜与大远景,零面部特写,中近景视平线机位+偷窃特写组接为主。3.演员模特化木偶化,女主依然极美,转场均用叠化或淡入淡出。4.巴洛克配乐仅在几处出现,渲染情感。5.如此极简风格,须以画外音和日记辅助叙事,补情节描心理。6.3分钟上帝。(9.5/10)

47分钟前
  • 冰红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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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MP4上看的,看了五分钟手抖了一下,播到下一个片子《推销员》那里去了,我一边想着“咦,圣经推销员真是一个普遍的职业啊~”一边看了十分钟的《推销员》,然后才意识到我放错片子了…都没有意识到语言变了囧 老年痴呆了 痴呆了痴呆了

48分钟前
  • 柴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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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苏联221min的《罪与罚》原版,布列松就像写了一篇读后感。演员没有表情,但是巴黎有表情。

49分钟前
  • 木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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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致描绘小偷所处环境与精神的孤独。生活虚无,需凭借什么来排解,他将偷窃视为艺术,不为道德法律等规范所牵制。身处牢狱,时间空间都不再自由,爱情成了唯一指望。他再次将爱情视为艺术,投入其中倾尽全力。所有事情都只是排解孤独的一种形式。空虚感类似筋疲力尽,不如其纯粹,也因此比其容易妥协。

54分钟前
  • 居无间
  • 力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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