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正式跟大家见面挺久了。看到自己参与的电影被这么多人喜欢、讨论,很开心。作为一名演员,出演了这样一部电影,心里多多少少有些感触,想在这里跟大家分享。
拿到剧本时只知道这是一个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剧本写得很好,一下子把我吸引进去。尽管编剧对人物做了改编,但那种“真实感”仍然铺面而来。我看过不少同样现实题材改编的电影剧本,这并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
我的戏份几乎都是在南京拍的,一进剧组就觉得它跟以前呆的剧组不太一样。现场很多工种,场务啊、副导演啊都很年轻,整个工作气氛很活跃,就像一群年轻人在拍毕业作品。这种气氛也很快感染了我们这些“老人”,没几天大家就很熟络了。
我演的这个角色叫思慧,一个被老公抛弃的东北单亲妈妈,女儿得了白血病,来上海赚钱给孩子治病。为了来钱快,她选择去跳钢管舞。她这样一个处境,其实有一万个理由绝望,堕落,或者一走了之。但她没有,她身处在这样一个绝境,没有去诉说哀怨,而是说,行,我自己来解决这所有的问题。这是我觉得这个角色很酷的地方。
这个角色主要的对手戏,都是和徐峥老师演的药商程勇,每场戏都很拍得很过瘾。比如他们赚了钱去思慧工作的酒吧庆祝,经理过来找思慧上台跳舞,勇哥说不跳且把一叠叠的钞票“砸”到桌上让经理跳的时候,思慧在旁流露的一抹浅笑。那是一种女人感受到被在乎和被保护的幸福,是她的生命里许久没有过的。然后他俩就一起回了思慧家,大家都知道会发生什么,但都不好意思说破。
那场家里的戏分寸也非常难拿捏,我们放到最后才拍。就是要演得能看清两个人的态度。思慧的态度就是我懂游戏规则,我懂事儿。因为你给我药,给我额外的好处,我是要付出代价的。但她在这场交易里没有表现得自己很弱势很被动,她在这种状态下依然保持了一种尊严,就是我明白这些“规则”,但是我不怕,来吧。
编剧的台词对我们拍这场戏帮助非常大。上来思慧就说“勇哥你先等会,我洗个澡”,就这一句把勇哥给说懵了,等她洗完澡回来,自己一关灯,唰地把衣服一脱,说“快点吧勇哥,孩子一会儿该醒了”,这一连串的主动,懂事,反而让人觉得有些心酸,而勇哥也为此更加犹豫有了负罪感,最后他说我先走了你休息吧。碰见勇哥这样一个心存善良的人其实也是思慧的幸运。
徐峥老师,山峥大哥,真的是很厉害的演员。从他带着我们开始对剧本、排练,就知道这个聪明(绝顶)的男人是真的很懂电影、很懂表演。因为我是学习型的演员,所以遇到徐老师这样的“高山”我就会很high,觉得自己又可以学到新东西了。古话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其实跟厉害的人一起工作,等于走了捷径。作为这个项目的核心人物,监制加主演,他很清楚该怎么做,什么才是好的,怎样对电影提供最大保障,让我们心里也更踏实。
这部戏之后,大家都会知道文牧野导演。他在剧组有一个响亮的外号,叫“文保保”。因为他的口头禅就是“保一条”、“再保一条”,意思就是让演员再多拍一条,做为保险。
文导特别“厉害”的一点,是他在说“保一条”的时候,语气都非常恭敬。类似“特别好,特别好,各位老师,刚才那条我们拍得特别好,那我们再保一条”。开拍没多久我们就知道这个套路了,可能一保就多保20条。所以之后再听到“特别好”的时候,我们都不会再放松了,一直要听到“过”才是真的放心下来。
虽然我在这里吐槽他,但就像宁浩老师说的,他是最适合拍这个电影的人。他看上去感觉挺书生气,其实心里住着一个“社会人”。
他非常擅长现实主义题材,从剧本的整个精准度,到他对于故事和人物的理解,就能感受到他本身对这个世界有关照、对苦难有感受。他了解这个社会,了解社会里的人,这个是很重要的、是一个根的东西。
同时,就像电影里的刘思慧一样,其实什么都懂。他非常明白,要达到目的,需要付出什么,需要和周围团队怎样去配合,和演员怎么去沟通。想清楚之后,他会无比果断,有时候会让人觉得冷酷。他对自己和他人都很严格,有自己心里的标准,这也许就是他能成为一名好导演的原因。
在拍摄前期,我们任何一个人问他任何一个剧本里的问题,都能马上得到答案。也就是说准备的足够清晰详细,一切你想到的他全想到了,你没想,他也想到了。到了现场拍戏,他让你一直保一直保,但其实是在调整,给你讲戏的时候,他会给出很明确的调整方向,哪里多一点,哪里少一点。就像一个经验丰富的大厨,精准地知道自己要做一道什么样的菜。
出演这样一部与现实、与我们生活相关的电影,很难不去考虑它会给这里的人、这个社会带来的影响。就像我们在每一场路演最后大合影时说的口号那样,作为一名演员,“票房大卖”不是我们最期待的,我们更想这部电影能成为“希望之光”。
就像勇哥最后说的,我们相信以后会越来越好。
单纯就电影来说,剧本可以打五颗星,导演只值两颗星,演员们表现可以四星好评。但是作为被抹黑的医疗口,我只想打两颗星。
电影看完感觉很丧,非常丧,丧的不想说话。感觉丧并不是因为泪点,实话说电影全程我虽然有几次感动,但并没有哭。可是最丧的就是那种深深的无力感,无力改变我们医药上全盘被西方压制的处境,也无力改变人们对医疗体系的偏见。
不剧透,单纯就格列卫说一说,印度是因为他们是在瑞士研发成功后无视专利保护仿制的,研发费用低所以便宜。瑞士是私人公司研究的,自然考虑的是盈利的问题。我个人就是医疗口搞科研的,我们科室每年科研经费也有几百上千万,这还是小实验组,这种重大研发必然经费更高,我去查了查资料说足有十几亿美金。所以就瑞士的公司来说他们的定价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我们生在没有帝国主义扶持并且还在努力崛起中的tc。
是的,同样是发展中国家,印度无视专利保护都可以被wto允许,而我们的中兴只是倒卖就被几十亿美元制裁。国内愿意药这么贵,愿意治疗的时候把大把的外汇送出去吗?然而有办法吗?科研口看似经费投入越来越高,sci越发越多,可是我们用的以微升论价格成千上万的试剂,我们用的几十上百万的仪器,全部是进口的。甚至同样的实验结果,因为你是国内的实验室,你就需要比国外实验室更多更完整详实的实验结果才能发表同样分数的文章,为什么,因为杂志是人家国外的。我们赶上了第四次科技革命,在工业上,在网络化上确实已经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而对于积弱几百年的以西医为主导的现代医学领域,我们还差的很远很远。
然而在电影里我看到的并不是这种反思,导演单纯的把炮口对准了医患关系,对准了按照法律要求执法的pc,把他们塑造成了瑞士医药代表的帮凶,刽子手,反派,连唯一看似有良心的pc也是违背了自己的职业道德之后才成为电影中的正面形象,似乎干掉了这些人,患者就能迎来自己的春天。医院不希望自己的病人活下去吗?事实上现实中的医生会主动向你介绍使用可以纳入医保的药品,会暗示你去买印度仿版并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允许你使用,远不会像电影里的医生形象那样冷冰冰的让你去等死。真正解决困境的途径是我们自己国家的真正全方位崛起,我们科研实力得到根本性的提高,这样我们才能自主研发出这种革命性的“救命药”。
是的,我相信我们自己研发出来的药物绝对不会卖那么贵,因为国内的研究经费来源基本全是非盈利性的国家财政拨款支持,而非资本主义国家的私人研发实验室的个体投资,也就是高昂研发成本是国家担的,患者只需要负担药品本身的价格。只有这样,患者才真的可以迎来自己生命的希望,而非靠几个药贩子或者pc的大发善心。
所以我说,这部电影完全偏了,你凭什么让人丧?你凭什么把矛头对准无辜的群体?你难道不该激励人们,为积弱而努力?为不足而奋发?
还有那句曾经觉得又土又空,此时却不吐不快的口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打完影评,明天继续做一个努力的科研狗,希望粉丝们骂我的时候想想你们曾经说过的要提高科学家待遇,口下留情,拜谢
————————7月7日早更新————————
其实很多评论无意反驳,网络上确实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对别有目的的人与之争论毫无意义。刻意歪曲我的意思的,莫名辱骂的,反正都摆在这里我也没删,明眼人自有判断。最近几天出现了好多跟我意见相同认为电影片面化脸谱化的影评,我还是比较高兴的。总而言之,正常的善良的人应该同样都是希望我们的国家能变得越来越好,然而对这样一部为了迎合观众心理与社会矛盾热点刻意扁平化脸谱化所谓“反派”形象的电影,指望其成为改变社会的突破口简直滑稽。不能反应真实的电影,它能改变的只是出品人的腰包而已。
2014年,慢粒白血病患者陆勇因帮助上千名病友购买印度仿制瑞士抗癌药“格列卫”,而被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493名白血病患者联名写信,请求司法机关对陆勇免予刑事处罚。2015年1月,检方最终做出撤诉决定,陆勇无罪释放。
这一事件成为电影《我不是药神》的故事原型。电影热映,但事件背后的问题仍然困扰着人们。
2014年陆勇案刚刚爆发时,我们曾对陆勇进行了专访,请他讲述了患病前后的经历及购买印度仿制药的缘由。陆勇的个案之后,我们更希望大家能由此关注更多医学干货,所以同时奉上一篇相关的书籍整合。
为何要将“仿制药”归为“假药”?陆勇行为是否算“销售假药”?如何解决国内诸多患者无力承担高昂药费转而购买国外“仿制药”的现状?国内药品管理制度以及医疗保障体系能否解决该现状?
事实上,这件事情暴露了一个非常深刻的社会问题。中国普通大众如何才能合法地用上抗癌新药,可以写一本书来探讨。很可能,最终的解决方案,必然是政府、药厂、公益、患者四方合力解决,任何一方都无法单独承担。
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婷
中国仅两三种自主研发靶向治疗药物
2002年,江苏无锡的陆勇被检查出患有慢粒白血病,随后开始服用瑞士诺华公司生产的名为“格列卫”的抗癌药。此药可使慢粒白血病患者病情稳定,维持正常生活,但需要持续服药。每盒(120粒装)售价在23000-25000元。
陆勇对新京报记者介绍,2004年,他偶然得知了印度在生产“格列卫”的仿制药,价格却只有3000元。试吃了一个月的印度“仿制药”后,各项指标均正常。2004年8月,陆勇将印度仿制药的消息告诉了慢粒白血病病友。2011年8月,在多位病友及印度制药公司的建议下,他购买了三张有国际汇款功能的信用卡,病友们将药款打入到此信用卡内,再由他转汇给印度的制药公司。
2013年11月23日,陆勇因在淘宝店上购买用别人身份证开立的信用卡被湖南沅江市公安局逮捕,罪名是妨碍信用卡管理秩序。后经调查,陆勇被认定除妨碍信用卡管理秩序外,还存在销售假药罪行为。
2014年3月,陆勇被取保候审,7月21日,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罪、销售假药罪对陆勇提起公诉。
司法机关以“销售假药罪”对陆勇提起公诉,是因为印度生产的该种仿制药品并未获得国内药监部门的审批,属于“假药”。何为仿制药?国内法规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仿制药”的概念始于1984年的美国。当时美国有约150种常用药的专利期已到,而大药商认为无利可图,不愿继续开发,这些药成了无人认领专利的药品。美国出台法律规定,新厂家只需证明自己的产品与原药生物活性相当即可仿制,从而出现了“仿制药”的概念。“仿制药”与“专利药”在剂量、安全性、效力、质量、作用、适应症上完全相同,但平均价格只有专利药的20%-40%,个别品种甚至相差10倍以上。
在中国,因国内的药物价格高昂,很多无法负担正规渠道药品的患者转而选择从印度等国代购仿制药。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血液科主任江倩教授介绍,目前,慢粒白血病的治疗方法以靶向治疗药为主。骨髓移植以及化疗因为副作用巨大且多复发,已经少有人选择。而就靶向治疗药来说,“格列卫”因其发明时间最早,临床效果最稳定,成为学界及患者最认可的靶向治疗药物。
“目前全世界的靶向治疗药物有150多种,我国自主研发的创新靶向治疗药物只有2、3种,集中于肺癌及淋巴瘤领域。”哈尔滨血液病肿瘤研究所所长,慢粒白血病专家马军介绍,在慢粒白血病领域,我国没有自主研发的创新型靶向治疗药物。
国内患者从印度代购的仿制药主要包括治疗白血病的格列卫、治疗乳腺癌的赫赛汀、治疗肺癌的易瑞沙、治疗肾细胞癌和肝癌的多吉美等。
据媒体公开报道,这些抗癌药物从欧美医药公司进口,在国内售价昂贵,易瑞沙每盒5400多元,一个月需3盒至少16200元;格列卫一个月服1盒至少23000元。这样高昂价格使得许多癌症患者不得不选择从印度代购仿制药。
国产仿制药使用人数正在逐步上升
作为仿制药“大户”,印度一度被称为“世界药房”,缘何印度可以大肆生产“仿制药”?医药公司或药品发明人发明一种新药之后,需要在不同国家申请专利,以获得专利的特殊保护。以陆勇代购的“格列卫”为例,瑞士诺华制药公司为“格列卫”药品在我国申请了专利。在专利保护期内,我国医药公司不得生产相关“仿制药”。这也是过去十几年来,我国不能够生产“格列卫”仿制药的原因。
在各国的药品管理实践中,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同时也为了防止专利权人恣意滥用专利垄断特权,有很多国家对“专利的特权”留下了一条可以变通操作的余地,那就是“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指,在特殊情况下(如危害公共健康、妨碍国家利益等),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由政府授予、许可其他企业使用某项专利。
国家产权局条法司一位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介绍,我国虽然有“强制许可”相关制度,但还没有个人或政府部门申请过实施强制许可,因此,强制许可制度也从未在抗癌药领域实施过。
而印度的专利保护法相对宽松,药品专利保护在印度执行也不像我国国内如此严格。2005年1月生效的印度专利法只对1995年以后发明的新药或经改进后能大幅度提高疗效的药物提供专利保护,而不支持原有药物混合或衍生药物专利。同时,印度政府还根据需要实施了“强制许可”制度。因此,印度可以忽视专利保护法的限制,生产大量抗癌仿制药。
不过,印度的做法在国际上也引起诸多争议。直到今天,还有很多印度的仿制药在一边出售,一边与原来的研发厂家进行专利法律战。
有媒体针对此案例呼吁,中国应学习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医保买单”,化解“保护知识产权和大量患者的救命需求”的矛盾,但马军对新京报记者表示,2013年4月,“格列卫”在我国的专利保护期已经到期。2013年7月,我国已经开始生产“格列卫”仿制药,售价约3000元每盒。且自2013年以来,全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省市自治区将“格列卫”纳入到了医保范畴,无论进口“格列卫”还是国产的仿制“格列卫”都在报销范围之内。
北京大学血液病研究所副所长刘开彦也介绍说,从临床来看,使用国产格列卫仿制药的患者正在逐步上升,“能够上市的药品,在疗效上其实差不多,更多时候觉得进口药(更好)是心理作用。”
“目前我国已经有了自己的‘格列卫’仿制药。但目前售价3000元每盒,相较于印度仿制药,的确还偏贵。”江倩呼吁,国产“格列卫”仿制药的价格仍然需要降低,同时,还需要更多的地区将“格列卫”药纳入医保范围内。
马军表示,目前,我国治疗肺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的多种首选进口药都已经纳入了医保范围,马军估计,纳入医保范围的重大疾病进口药物已经占到20%左右,未来更多的进口药物纳入医保也是趋势。针对进口药专利权问题,马军说:“最近几年,许多进口药的专利权陆续到期,这意味着未来几年我们会有更多类似‘格列卫’的药物可以进行仿制药生产。”
了解了陆勇的个案,下面我们来整体谈谈仿制药与癌症的那些医学“干货”。
文 | 菠萝
仿制药是假药吗
人类医疗的持续进步离不开新药的不断涌现,无论是西医的抗生素、伟哥,还是中医的云南白药、牛黄清心丸,都对治疗疾病、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做出阶段性贡献。
现代社会,新药刚上市的时候,都伴随着专利保护和品牌,因此新药又叫“专利药”或者“品牌药”,而“仿制药”,顾名思义,就是仿照“专利药”而制造出来的药。通俗讲就是我们常说的“山寨”。
和其他山寨产品相似,仿制药比起专利药最大的优势就是价格。仿制药的平均价格只有专利药价格的10%~15%,对于动辄每月花费上万的抗癌药来说,仿制药这个选择非常有吸引力。
但仿制药会不会有其他山寨产品一样的质量问题呢?
真正的仿制药是不会的。在多数国家,要成为仿制药上市,标准是非常高的。美国FDA规定,仿制药必须和它仿的专利药在“有效成分、剂量、安全性、效力、作用(包括副作用)以及针对的疾病上都完全相同”。这在中国叫“一致性评价”。
打个比方,“狗不理”是一个品牌专利包子,要做一个仿制包子“猪不理”,那么“猪不理”必须在包子大小、调料成分、肉菜混合比例、褶子数目、吃完后消化排出速度等方面都和“狗不理”一致。
事实上,印度正规的仿制“格列卫”和瑞士诺华的品牌“格列卫”有效成分100%一样,仿制药本身的效果也经过了无数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的测试,和品牌药没有区别。
所以,单从药效上来说,它肯定不是假药,而是实实在在的真药和好药。但由于印度的仿制格列卫在中国并未登记或被批准上市,属于黑市产品,这才被冠上了“假药”的头衔。
很有意思的是,2013年格列卫全球专利到期后,中国多家药厂可以合法生产仿制格列卫,按理说买国产仿制药就好,为什么现在大家仍然要冒险去买印度仿制药呢?
还是价格惹的祸!因为国产仿制药价格依然远高于印度仿制药。
专利药必须那么贵
上次网上有人骂,说苹果手机制造成本才1千多,居然卖5千!那如果告诉你抗癌药物生产成本才100块钱,但卖1万,大家可能要疯。我再告诉大家2014年上市的治疗丙肝的神药Sovaldi生产成本900元人民币,在美国售价为50万。
是因为药厂太贪婪,不顾患者死活了吗?
并非如此。
苹果手机也好,抗癌药物也好,主要成本都不在于原料和生产,而在于上市前的研发和上市后的市场推广。
现在一个新药的研发成本越来越高,已经超过10亿美金,即使顺利也要大概10年,而且多数都会失败。这么高风险的事情,药厂为什么要干?就是因为新药出来以后有专利保护,能够垄断市场多年,在这些年里,给药品定以高价,这样才能收回开发药物的成本。药物是个特殊的商品,但药厂毕竟是个商业公司,为了持续发展,必须要盈利。
仿制药之所以便宜,就是因为它几乎完全没有研发成本,省了几亿美金和10 年时间。因此仿制药虽然便宜但可以很赚钱。如果不给专利药市场垄断的机会,让药厂看到新药可能的暴利机会,药厂是不会有任何动力做科研开发新药的。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大家都卖仿制药,或者拿钱来投资房地产,制药本身不会有创新和进步。
当然,由于药物的特殊性,政府也不会允许市场被长期垄断,对新药的专利保护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20年。但这20年并不是从药品上市开始算,而是从很早期,药物进入临床实验之前就开始算了。 由于药物的开发需要10年以上,因此很多专利药上市的时候,20年专利保护期已经过了一大半了,新药在市场上真正垄断的时间只有几年,在那之后,专利过期,仿制药就会大量进入,极大地压低药价。 这从另外一个角度促使药厂要在短暂的垄断时期把药价定得尽可能地高,毕竟春宵苦短,好日子有限。
总之,为了整个社会新药研发系统的持续运转,专利药必然贵, 甚至必须贵,才能维持对创新药厂的吸引力。期待专利药降到和仿制药一个价是不可能的。
退一步说,即便每月卖1万的抗癌药降到 2 千,恐怕仍然不能解决很多人用不起药的问题。所以最根本的问题不在于专利药是不是太贵,而是能否有更好的系统帮助低收入患者出这笔钱。
我能想到几个大方向:
药厂:改变药物开发模式,尤其是积极寻找能预测疗效的生物标记物,精准寻找临床试验人群,减小临床试验规模,提高成功率,降低成本。
政府:推动本土药物开发,增加竞争。积极推进医保谈判,降低准入药物价格。打击无效的“中国神药”,避免患者浪费宝贵资金。
个人:提前购买大病保险,避免侥幸心态。寻找可靠信息源,不要盲从身边的“热心人”和隐藏在山中的“神医”。
公益:帮助切实需要的人群接受最基本和最有效的医疗,但必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把钱发放给个人。
为什么印度有便宜仿制抗癌药
而中国没有
在很长一段时间,“格列卫”、“易瑞沙”、“多吉美”等抗癌药物,除了昂贵的品牌药,只有印度才有便宜仿制药,全世界其他地方都没有。这是为什么?
有两个原因,第一,印度仿制药水平很高;第二,印度政府专利保护上不作为。
正常情况下,仿制药必须在品牌药的专利过期以后才能上市,不然专利岂不是成了摆设?比如“格列卫”全球专利到期是2013年,在那之前,理论上其它厂家都是不能卖仿制药的,不然就是侵权。美国、欧洲,乃至中国都是严格执行药物专利保护的。这些地方有很多制药厂早就想仿制“格列卫”,不少公司实际上连仿制药都做好了,但是都只能放在仓库,不敢卖,眼巴巴等着2013 年专利过期那一天零点钟声的敲响。
但印度政府不吃这一套,它搬出了专利法中最狠的一招: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是专利法中为了防止公司滥用专利权而加上的制衡条例,简单说就是政府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在专利没有到期,且不获得专利拥有者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支付少量专利转让费,就授权仿制药企业合法仿制并贩卖相同的药品。说白了就是政府可以“强买”。这就像一个黑社会老大找到“狗不理”董事长,说你的包子配方我先拿走了,一会儿去找人生产,但你也不要伤心,还是有好处的,因为我卖一个包子给你一分钱。
“强制许可”这个条例最初的意义是为了防止落后国家因为买不起专利药而无法保证国民基本医疗和国家安全,通常是在传染性疾病暴发时候使用,比如艾滋病、埃博拉等。不少国家对抗艾滋病药物都是“强制许可”,卖得非常便宜,保证大家都能使用,其中不仅有非洲国家,还有泰国和巴西这类不是特别穷的国家。
对抗癌药使用“强制许可”,争议就要大得多,因为癌症并不传染,对整个社会而言危害没有传染病大,不至于对国家安全产生威胁。但反过来说,穷人买不起抗癌药只能等死,是否也算是国民基本医疗得不到保障,有损国家安全?于是各个利益方开始吵个不停。
在其他国家都还在民主争论的时候,印度政府果断出击,二话不说,“强制许可”了几个欧美药厂最重要的抗癌药物,授权给印度本土制药厂仿制,包括前面提到的“格列卫”、“易瑞沙”、“ 多吉美”。印度政府给出的理由是这些药实在太好了,但印度人民买不起,所以不好意思了。仿制药出现后,这几种药物在印度的价格瞬间降了90%以上。由于印度的仿制药公司水平非常高,药物质量非常好,真正的价格便宜量又足,这些仿制药不仅满足了印度国内需求,更是成了走私药品的热门源头。
印度的这种做法受到了很多没有保险的群众和慈善组织的热烈欢迎,但拥有专利的药厂非常恼怒,但却几乎无能为力。诺华为了“格列卫”专利保护,和印度政府为了打了十多年官司,最后还是被“印度政府”判决输给了“印度政府”。和政府打官司怎么可能赢呢?
“强制许可”是把双刃剑,它帮助了很多发展中国家解决基本医疗问题,但同时导致药厂对开发针对发展中国家的药物毫无兴趣, 因为做出来了也卖不了什么钱,这种项目往往只能靠慈善推动,比如盖茨基金会。
埃博拉病毒在非洲猖獗已久,一直无药可治,也没有疫苗,很大原因就是因为没钱赚。2014年在非洲再次大暴发,死人无数,但由于传到了欧洲和美国,立刻引起了多个药厂的注意。短短一年,好几个公司的埃博拉疫苗和药物都已经治愈了猴子模型, 甚至有了良好的临床效果。要推动新药,还是必须有经济利益驱使。
我猜测,未来印度还会对更多的抗癌新药在专利保护期间进行 “强制许可”,而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则应该不会。对于应该优先保护专利鼓励创新还是优先保护患者的争论还会长久地继续下去。
这注定是个没有正确答案的话题。
本文系独家内容。作者:新京报记者 张婷;菠萝;编辑:走走,从一到一。采访内容原刊于《新京报》2014年12月24日b17“中国眼”版面,书籍整合内容选自《癌症·真相:医生也在读》,经出版方清华大学出版社授权刊发,作者:菠萝。本文内容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欢迎转发至朋友圈。
我非常赞同Peter Cat的这个观点:电影的本质是真实。但Peter Cat似乎是从一种本体论的角度来谈论这种真实观,他所说的“机械真实”指的应该是摄影机只能去拍摄现实之物(个人理解,希望能再多多阐发)。我对电影的真实观则建立在观众的体验上,在我看来,能对电影真实与否作出判断只能是观众。对于导演来说,他是完全可以脱离现实进行虚构与想象,但素材一旦被组合为一部电影,它就必须保持自身的统一性和真实感。我说的真实不是从影像对现实的记录这个角度谈的,这当然也是让影像获得真实感的一种方式,比如曼多萨便是用这种方式来获得过饱和的真实影像;但与此同时,我们还能借助于其它许多方式来让影像获致真实感:可能是演员的表演创造的真实感,这里我想举吕乐那部美妙的作品《小说》;或者是情绪上的真实,比如安东尼奥尼、王家卫或娄烨的电影……总之,这些都可以归入情境的真实,观众正是在情境的真实中才获得自身体验的真实。
阿巴斯对此的论述,我觉得是完全正确的。“电影不过是作假。它从不按照实际的样子描绘真实。纪录片,按照我对这个词的理解,它的拍摄者丝毫没有侵入一英寸他所见证的东西……电影未必要表现字面上的真实。其实,真实是可以被强调的。它可以通过介入和干涉而变得更明显而精练……”(《樱桃的滋味:阿巴斯谈电影》)。电影中的真实是重构的真实,与现实生活并不一定需要产生关系,它实质上引向一种情境的真实。在《樱桃的滋味》中,男主角在行车过程中与路人展开的对话并不如我们在影片中见到的那样出现在同个场景。在拍摄现场,阿巴斯实际上分别与男主角和路人对话,然后再将其剪辑在一起。这当然是一种“作假”,但在组合后出现于电影中却是完全真实的。观众如果不从阿巴斯自己的讲述中获知这个真相,那么他们绝不会怀疑影像背后有这种人为的操作。
这样,我觉得可以用这种情境的真实来为电影与电视剧的区别作出简单的界定。如果说,电影与电视剧真的如人们所认为的那般有着本质的差别,那么这种差别不在于画面的精致,而在于是否创造出情境的真实。电影必须不断地创造体验的情境,让观众感受到“电影性”,无论这种情境是通过动作(运动-影像的机制)还是氛围(比如《咖啡时光》)获得的。但对电视剧来说,只要有不间断的动作能够吸引住观众的注意力,动作没能引发情境也是可以的。因为即便情境缺失,观众仍然可以看完全剧,由动作所传递的故事已足够能满足他们。
我想,韩国电影的本质问题就在于这种真实感的丧失。这使得他们的电影越来越像电视剧,只有不断生成的动作,但这些动作却又触发不了情境。这与美国电影恰恰相反,美国的情形是电视剧越来越像电影,因为电影人越来越懂得了如何在迷你剧中创造情境(影像的氛围)。但在影像真实感的创造上,韩国与美国其实是一丘之貉。两者正是制造虚假影像的强大国度,极少创造过什么真实的影像。其原因虽然复杂,似乎也一目了然。作为弱民族,韩国人需要不断为自己的民族自尊心打上强心剂才能应对自身历史的短暂。这表现在其热衷于将别国的文化遗产据为己有,来伪饰自身文化的源远流长。这同样表现在蔚为壮观的整容行业中,对面容的刻意更改出自同一种伪饰心理。正是为了掩盖自卑的心理,导致对“美”过度的追求,而这已经深深镌刻在这个国家的人民病态的基因中,从而丧失了在现实生活中把捉真实的能力。其中一个结果便是电影行业只能生产虚假的影像。
与韩国人民这种内在的对真实感的丧失相对,美国人民之所以也极少拍出真实的影像,原因出自外部环境的超真实化。可以说,过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导致了景观的无限制生产,从而遮蔽住了日常生活中的真实性。如同地层一般,这种对真实的认知被挤压在消费社会、景观社会和拟象社会三重地层之下,要想再次挖掘出来显然困难重重。这也是为何好莱坞电影从未能像新现实主义那样创造出新影像,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意大利二战后那种凋敝的景象,而正是在这种破败的环境中,真实从原先遮蔽的状态中显露出来。好莱坞这个虚假之国,发展出的是另一种叫作“类型片”的东西,而这种东西的发明除了商业目的外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掩藏无法生产真实影像的事实。正是为了遮蔽影像的虚假,类型电影开始按照特定的模式作用于观众。不再将观影的可能性开放给观众,让他们像奴隶一样自发对影片中设置的机制作出反映,以此来捍卫好莱坞在全球的霸权。
此点与韩国电影可谓如出一辙,韩国电影人用来隐藏自身只能制作虚假影像的方式同样是发展出一套成熟的工业体系,也就是制作类型片。《🚕》原本可以是一部相当好的艺术片,但却硬生生拍成了多重类型混杂的商业片。这虽然在情理之中,但也着实暴露出更多的问题。《🚕》之所以不能被拍成艺术品,除了商业上的考量,还应该在于类型片因为其特定的制作与观影模式,可以逃脱了观众对影像虚假的指责。他们不再能够指责一部艺术品失真那样过问一部类型片其影像的真假,而是询问自己是否能从影片中获得观影乐趣。类型片将电影变为娱乐的商品,是以功利主义的衡量标准来一决高下的。
有了以上这些铺垫,似乎可以更为深入地来谈谈韩国电影中“真实事件改编”的问题。缘何韩国人如此热衷于改编真实的事件,除却票房的考虑(这一点Peter Cat已经提及了),还在于他们需要利用历史的真实性来掩盖他们制作影像的虚假本性。我并不觉得这些历史事件在改编后重新获得了自身的价值(虽然一些电影确实改变了现实,比如《熔炉》),恰恰相反的是,历史事件以献祭的方式被电影利用了。我们可以反过来观察一下那些使用原创剧本拍摄的韩国电影,因为它们俯拾皆是,我就不必再举出片名。这些电影有什么特点呢?它们往往假得难以置信。要么是过度的血腥暴力,要么是浪漫唯美的爱情。这是两种极端,无法在中道上行走,恐怕也暴露出韩国影人掩饰捕捉真实能力不足的动机。
“真实事件改编”首先为电影讲述的事件它自身的真实性保驾护航。我们当然不会怀疑《🚕》中的金四福是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人物,正是他驾车载德国记者Jurgen Hinzpeter前往光州。这些都是真实的,这潜在地保证了影像可能具有的真实感,也能够隐藏韩国电影人创造不出真实影像的尴尬境地。但实际情况是什么呢?我觉得是如意算盘打错了。“真实事件改编”不仅没能掩盖住韩国影人的弊端,反而将其暴露无疑。《🚕》最后加入的纪录视频就是明证,真实的Jurgen Hinzpeter现身银幕,瓦解了整部电影制造的真实幻想。布列松的这句话是对的——“在真实与虚假的混合中,真实突出了虚假,而虚假阻止人们相信真实。”(《电影书写札记》)这正是《🚕》中发生的情况:金四福的故事在这小段录像面前如此不堪一击,溃败于地。
所以,我觉得事实很可能是这样:韩国影人的如意算盘原先是想借助改编“真实事件”,来让电影更具真实感,当然这是潜意识中的;但结果其实反其道而行之,想想河正宇改编自余华的那部同名电影吧(《许三观卖血记》),原本以个体悲剧折射民族苦难的故事被活生生地改变成了一部浪漫温馨的家庭喜剧,足够让人大跌眼镜。如果认为这是刻意为之、属于灵活改编,那么你已经被这个民族所制造的假象团团围困了,事实就是他们对真实缺乏精准的捕捉能力,自然也就遑论对苦难会有多少适度的认知。一个虚假的国度,如何能想象他们会拍出真实的影像呢?Peter Cat讲得非常对,在大多数这些以“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中,真实是被践踏的。因而也就不必再去谈什么目光伦理。
陆勇,
一个平平无奇的名字,却在2013年的中下旬引起了轩然大波。
引起争议的不是其它,正是轰动一时的“ 假药案”。
5年后的今天,以他为原型的电影《我不是药神》上映,但在不少人看来,这部由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却成为了所谓《达拉斯买家俱乐部》的低配、甚至抄袭之作。
所以,今天我就来科普一下陆勇的故事。
现实中的他比电影更为传奇。
陆勇于1968年出生在江苏无锡市的一个殷实之家。
新千年伊始,他开始勤勤恳恳地创业。
两年后,陆勇所创办的纺织厂欣欣向荣,但他本人却遇上了一件天大的难事──他得了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在百度词条上是这样写的: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是一种影响血液及骨髓的恶性肿瘤,它的特点是产生大量不成熟的白细胞,这些白细胞在骨髓内聚集,抑制骨髓的正常造血;并且能够通过血液在全身扩散,导致病人出现贫血、容易出血、感染及器官浸润等。 ”
这种病分为三个阶段,慢性期、 加速期和急变期。
在慢性期间还可以通过使用羟基尿、干扰素或格列卫等药物维持生命,但在加速期和急变期的时候这些药物已经无力回天,此时需要更加强烈的方案,要么通过骨髓移植,要么就清除白血病细胞,恢复骨髓造血功能或回到慢性期,也就是所谓的化疗(但治标不治本,只能暂时延缓病情)。
化疗有多痛苦,我们哪怕未曾亲身经历过,也会通过病人的描述而感到切身的难过,但许多病人便是通过这生不如死的治疗,去寻求虚无缥缈的生之希望。
《我不是药神》中,吕受益的角色正是如此,他家财散尽,付不起昂贵的格列卫来维系生命,病情从慢性期演化到急变期,因为没有合适骨髓移植,只能通过化疗来尽量延续自己的生命。
在等待合适骨髓移植的过程中,通过医生建议,陆勇选择服用瑞士产“格列卫” 来控制病情,但在两年后,因为“格列卫” 的昂贵药价和各种其它医疗支出,陆勇家中积攒多年的百万存款已经开销大半。
在生的迫切下,陆勇不得不再次奔波寻找新的治疗方式,阴差阳错之下,他偶然从韩国病友的口中得知了印度“格列卫”的存在。
印度“格列卫”与瑞士“格列卫” 药性相似度达99.9% ,但两者之间的价格鸿沟可谓是天差地别,前者一瓶只需4000元,后者却要2.35万元。
原因就在于印度“格列卫”是通过印度政府启用的“强制许可制度”为穷人所制造的仿制药,直接绕过专利权这一环节被世界贸易组织所认可。
无数家庭因为瑞士“格列卫” 的高昂药价而倾家荡产,病急乱投医去相信那些所谓的神仙假药,反倒令患者痛不欲生。
《我不是药神》中就出现了这个桥段,王砚辉饰演的张长林打着“格列卫”的名号,兜售比起程勇更加便宜的真正假药,骗取那些买不起正版“格列卫”患者的钱。
虽然最终被程勇所搅场,但现实中还有千千万万个像张长林这样的人在卖着这样的黑心假药。
意识到这点的陆勇,在服用印度“格列卫”一两个月、确认无副作用后,他在病友群内分享了关于自己服用印度“格列卫”仿制药的经历,并在其中详细介绍自己如何买药的过程。
有不少患者因为不熟识英语而找上陆勇,寻求他的帮助,替人买药便渐渐成了陆勇的副职。
《我不是药神》中,为了制造戏剧冲突,一开始程勇在替人买药的同时还赚取暴利,直到后来才醒悟。
但在现实中,陆勇并没有这样做。
陆勇知道自己的家境还算是殷实,但还是差点被“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所压垮,世上不知还有多少更加穷苦的人为了不拖累家人而放弃生的希望。
就像黄毛。
一个人远离家乡,独自打工多年,只因自己身染重病,不想成为家人的累赘。
但哪怕是黄毛在调侃地说着,我家里人可能以为我已经死了的时候,也能从他年轻而又炽热的眼中感受他对于家的思念,能够不再孤独一人的奢求和活着的渴望。
“他才二十岁,他想要活命有什么罪。”
陆勇接触到的许多“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便是如此。
他由衷的说: “说实话,我家里条件比较好,自己也开厂,不需要靠这个牟利。所以做这件事,完全是为了帮助病友。”
于是,
在他的帮助下,成百上千位“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的病情得到了控制,而在这数年间他也慢慢积攒出名气,被诸多病友尊称为“药神”。
但在2013年,因曾向银行卡贩卖团伙购买银行卡以便向印度制药公司汇款,陆勇被警方一并抓获。
一年多后, 陆勇被湖南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罪”的罪名提起公诉,一度面临数年甚至十几年牢狱生活的他一直坚称自己是无罪的。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扼于风雪。”
一封有着1002名病友签名的联名求情信就在这时被递交到了检察院,就像电影最后那一排排护送程勇离开的病人一样,点燃了生命之光。
陆勇在冷冰冰的看守所里待了整整117天。
最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检察院认为其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对“撤回起诉”做出裁定,决定不起诉,陆勇避免了“牢狱之灾”。
陆勇深信自己所作所为,能够改变一些东西。
事实上,他也真的做到了。
如今,“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相关药品进入医保、仿制药价格不断下降,曾经一个月要花费2万余元买药,如今只要三四千元就可以维持一年用量。
“总有人不愿成熄灭的灯柱,要做那唯一的光。”
陆勇便是如此,他在自己力所能及的地方做成千上万病友的指路明灯。
面对争议和不理解,陆勇孤军奋战。
现实生活中的他,没有黄毛、没有思慧、没有受益,也没有刘牧师,只有他一个人,但陆勇也明白,他是许多家庭的唯一希望。
所以这份执着他坚持了很久很久,从2004年到2018年,已经整整14年。
如果按中国人平均70年寿命来算的话,陆勇起码有五分之一的人生都投入到了那些“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病友们中来。
我们需要陆勇这样的人,
同时也需要《我不是药神》这样的电影。
它让我们看到在这“小时代”的浮华之下,还有着这样的人在顽强地活着。
它不歌颂权贵,也不歌颂超级英雄,它只歌颂我们身边的事情,歌颂普通人的平凡之光。
它很独特。
但这份独特,这正是现如今中国电影所需要的。
PS:挂一位B站的抄袭up主 “宇哥讲电影”
本来不想在影评里挂人影响大家兴致的🤐但由于这位up主死不承认的态度,且屡次举报、留言无果🙃所以最终迫不得已只能挂在人气比较高的这篇原文里曝光,望大家谅解🙏
感谢所有特意从B站赶来豆瓣提醒我和帮忙举报的朋友们👍
PPS:视频已删除,但up主至今仍未道歉
说起电影《我不是药神》,我也算和它缘分不浅。早在去年上海国际电影节的时候,我就参加过它的电影发布会。当时它的名字还是《印度药神》,剧情简介不甚明了,大致是个卖药发家致富的故事,纵使有徐峥主演,宁浩监制,但如此剧情、不靠谱的名字以及名不见经传的导演,总让人隐约有些担忧。
发布会上大家客客气气的套路感更是加深这种印象。流水线一般地介绍了几位主演,发布了一张所谓的概念海报,谈了谈拍摄过程中的一些辛酸趣事,大肆夸耀电影素材和最终成片的剪辑比,以及新导演文牧野拍片时所谓的强迫症。总之就像所有的电影宣传一样,充满了自卖自夸感,台下的记者当然也是同样的如坐针毡。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些后来都成为了这部电影值得被赞善的地方,尤其是发布会上所说的15:1的剪辑比,可能也正是电影迟迟一年之后才上映的原因。
除此之外,几易其名的过程再一次加剧了烂片即视感。据徐峥自己说,电影最初的名字确实是《印度药神》,只不过朋友之间传着传着就变成了“印度神药”,很快又讹传成了“印度神油”,以至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朋友们都在问徐峥:“老徐啊,你那个神油弄完了吗?”
这才导致电影改名为《中国药神》,然后又因为一些原因改为了《我不是药神》。而在此之前,电影甚至还用过更具文艺片气息的《生命之路》以及《印度药商》两个名字。虽然在电影创作的过程中改名是常见的事,但是如此频繁的多次改名,无疑多少传达出创作上的犹豫和不确定性,这让人又平添了几分担忧。
就这样,这部片子在我个人隐约的印象中一直都是:“哦,大概是那种圈钱的国产喜剧院线片吧,最好也就是《泰囧》吧。”但是,当我第一次看完电影之后,所有的质疑都化为烟消云散,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成了,要火!”尤其是在这么长时间的默认烂片之后,突然发现它的好所带来的惊喜是无法估量的。
第一次观看《我不是药神》是在上影节,上海影城的一号厅。因为不对外售票,千人大厅满满当当地坐满了各路电影媒体人、影评人、电影主创以及其他电影创作者等,不客气地说这可能是中国电影观众中最挑剔的一群人了。可就算如此,放映结束依旧看哭了一大片人,映后的掌声经久不绝。
这部片子最终所给我带来的感动和惊喜,就像是多年以前像第一次看到《素媛》《辩护人》一样,久久不能平复。尤其是一想到大家即将能够在国内院线的大银幕上,在这些日常要么是好莱坞大片要么国产小烂片的大银幕上,看到一部如此出色的国产现实主义题材作品,恨不得能够昭告天下,让所有人都来一起看。
很快,《我不是药神》开启了点映,并且毫无畏惧地开启全国范围内中的大面积点映。在电影一片高歌猛进的口碑和社交网络上一片感动之情中,我又默默看了一次。第二次观影,前半段的笑声依旧,后半段的感动依旧,并没有因为熟悉剧情发展而丝毫减退,反而关注到了更多的细节,惊叹导演安排的用心良苦,甚至有些铤而走险。
比如在高价正版药和低价走私药的对比之中,影片并没有明示药价为何如此之高,也没有尝试真正厘清药价高背后的原因,即使现实中的我们都知道药价之高有着其背后必然的原因,比如研究、开发成本。可以说,电影在这里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现实,反而只是不断渲染和重复另一个事实,为后来徐峥饰演的角色得以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孤胆英雄埋下伏笔,博取同情,着实聪明。
还比如王砚辉所饰演的贩售假药的商人,也是本片真正意义上的唯一反派,却最终也在面对警察的拷问而抗下了所有的罪状,颇具江湖侠义的感觉。而他所说的那句“这世上只有一种病,是穷病”无疑也成为整部电影最为振聋发聩的一句台词。
虽然在电影的故事语境中,这句话说起来难免残酷。但仔细思索的话,其实这句话才是真正的真理。换言之,这也正是整个故事所有的症结所在——这个世界所有的问题无非都是钱的问题。
徐峥饰演的药贩子,他面临着病危的父亲,即将被剥夺抚养权的儿子,交不起的房租,他是为了钱才铤而走险贩卖走私药;
王传君饰演的慢粒白血病病人,没有钱吃不起高价药,走投无路状告无门,想吃药想自杀,才剑走偏锋找到了仿制药的路子;
谭卓饰演的慢粒白血病孩子母亲,也正是因为没有钱才无奈地去夜店当脱衣舞女郎,甚至后来也是因为没有钱没有药才委身于当时又有钱又有药的徐峥,虽然良心发现的徐峥并没有接受。
此外,电影中很难忽视的一点是,所有病人所聚居的地方都是同样的脏乱差。垃圾成堆,多人群居,楼道昏暗,甚至恶臭熏天,无比真实,也是国产电影中少见的直面城市居住环境的肮脏。
毫无疑问,这一切的一切终究都是钱的问题。高价正版药当然能够救人,不过它只能救有钱的人,花钱买药,药到病除;至于没钱的人,那就只能吃到砸锅卖铁,家徒四壁,最后家破人亡。这就是残酷的现代社会,“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现代启示录。
电影《我不是药神》非常聪明的是,让反派说出了这句话,并在最后让良心发现的徐峥把故事引向了感动的一面,而不是在此不断深挖,否则整个故事只会更加残酷、绝望。因为我们所有人都知道,这个问题无法解决。
不过两次观看本片之后,我越发肯定这就是那些对中国电影恨铁不成钢的观众所期待的电影,这就是在电影工业下所能拍摄出来的最高水准的商业类型片,这就是在审查的镣铐下所能被创作出的国产电影之光,这就是那种所谓的能够改变现实的电影。
虽然从电影艺术的角度来说,这些商业类型片可能并不算非常合格,甚至会遭到部分深度影迷的唾弃,认为它们仅仅只是在消费“现实”而已。确实,它们在对电影艺术的探索上极其匮乏,远远比不上那些流传影史的大师之作,根本不用提伯格曼、安东尼奥尼、塔可夫斯基,它甚至都比不上毕赣在电影艺术上所做出的尝试。
但是,在影史上这类电影势必也要有一席之地,并且是极为重要的位置。就像韩国的《素媛》,印度的《摔跤吧,爸爸》,日本的《入殓师》,美国的《辛德勒的名单》,这些商业类型片以电影这种最大众、最便捷的艺术形式,把对一系列复杂社会问题的探讨介绍给最广大的观众群体,获得大量关注,引发良性讨论,甚至产生巨大影响。
比如《素媛》对应的是韩国未成年少女性侵问题,《摔跤吧,爸爸》对应的则是印度的性别歧视问题,《入殓师》对应的是日本的老龄化问题,《辛德勒的名单》对应的当然是对二战的反思。
这每一部电影所引发的思考是巨大的,所能够影响到的人群也是无法想象的,它比阅读一本书更容易,也比获取资料更便捷。或许不经意间就影响了一个初入世事的少年,就像多年前第一次看到《辛德勒的名单》的我一样,至今忘不了燃烧尸体之后漫天落下灰尘的那个镜头,也忘不了黑白色调下的那个红衣小女孩,同样至今也不会忘记战争所给人类带来的灾难。
而《我不是药神》就是这样的一部电影。它举重如轻,轻轻地触碰到“医药制度”的法律问题,又在人情冷暖上深深地触动到你;它工整好看,前半段惹得你哈哈大笑,后半段又让你泣不成声;它演技精湛,每一个角色每一个演员都恰到好处地发挥;它还兼具沉甸甸的人文关怀,一面是无法撼动的法律体制,一面是有些过错的个人,夹在两者之间的是无数挣扎在生死一线上的活生生的慢粒白血病病人,这种对生命的珍惜和尊重令人动容。
想起之前我妈突然问我:“电影有什么好看的,跟电视不是一样的吗?”我本想跟她说电影是第七艺术,但一想到她所能接触到的电影,大多跟电视也没什么区别的时候,我觉得无言以对。现在我可以让她去看这部《我不是药神》,告诉她这才是真正的电影,是我在看的电影,是我在为之工作的电影。
不涂彩不抹粉不抛光,近年来少见的现实主义力作。更可贵的是,清清楚楚地写中国的事,写印度的事,清清楚楚地表明这是上海,车牌上大大方方印着沪,而现在很多电影已经愈发架空现实了。战争题材写到恐怖分子得虚构一个不存在的国家,犯罪题材得虚构一个不存在的城市。《药神》为中国现实主义挽回尊严。
无法想象下一部这样的电影会是什么题材、能是什么题材,感觉就像是领受了上头扔下来的一根肉骨头一样。王传君真的太好了,周一围最后靠在车上等人的那一幕帅得我愿意为他入狱三年……
文牧野眼睛太毒了,观众的笑点、泪点、痛点被他牢牢抓住,徐峥现在不拼演技开始掏心炸肺放脱自我了,药物在中国绝对是个“不可说”,但这个电影说了它能说的,也不显山不漏水的说了它所不能说的,讲的是现实,但看过电影之后才会明白其实是超现实,2018最佳!
炸裂,哭成狗,从观影体验上看,比达拉斯买家俱乐部好,之间隔了差不多五个《动物世界》,导演处女作就这完成度,只能说剧本实在太好。我爸爸也是药神的受益者之一,否则我应该房子也没了。感谢他们🙏。
它远远不够好,但是对于现在的中国电影市场来说,它又好得要命。
小时候路过一家药店,门口的对联写着“只愿世间无疾病,何愁架上药染尘”
看了一下差评,基本是自诩为独立专业的几个影评人给的吧,果然又要说电影语言,商业媚俗之类,固然把这个题材拍成侯孝贤、蔡明亮那样,影评人会有高潮,但你们其实喜欢的是影院里就坐着你们两三个人那种感觉不是吗?没有这种电影,电影人在时代急速抛弃弱势群体的巨变中,就是完全失语的。
特效是真实人性,特技是上映成功。
最大的病,其实是穷病。真的被感动了,整体都很成熟,也有些许韩片的影子。几个演员表演都非常出色。可看性和内在的表达都不错。这个世界最荒诞在于,越贴近真实,真实越荒诞。人这一生,太不易了。最后,王传君,加油哦!
我就是想实名表扬一下王传君,内地青年演员里竟然也有这种会演戏并且很卖力的实力派演员,这要是搁在好莱坞,他能拿下一座奥斯卡最佳男配。像这样的现实主义题材电影,如果编剧不是韩家女,它可能连拍摄许可证都拿不到,过审更没戏,它在国内的审查制度下没有可复制性,像这样的电影,且看且珍惜吧!
人生建议:别买零食,吃不下的。
祝贺学院硕士毕业生文牧野出手不凡,导演了这样一部扎实、感人、有见地的处女作!看片中常在想:在疾病、死亡面前,一些常规的道义、是非怎么都成了反意?先人说过“合情合理才是好法。”那么实践证明已经不合情理的法律规章就应该改掉它!直面现实,促人思索,这样的作品值得夸赞!
最喜欢王传君的表演啊,几乎所有泪点都给他了!!而他曾经的同伴们,下月继续拿《爱情公寓》电影版面对观众。这个圈子里还是有不爱赚快钱的年轻演员,真好。
这不是“中国版《达拉斯买家俱乐部》”,这是中国的真实事件改编的中国电影,是属于我们自己的电影,不知道就去百度一下“陆勇”。
电影能做到的好,这部电影都做到了。剩下的是这个时代不让它更好。在我们刚刚经历过的时代巨变洪流之中,有无数这样的小人物在时代洪流中艰难生存着,同时在竭力不丢失他们的灵魂。终于有这样一部电影,让我们能够看到时代,看到善意,看到希望。希望这部电影也能被这个时代善待。
你的一个举动可能会改变别人的一生,酒吧领班从此爱上了钢管舞。
放在豆瓣语境下,是部时至今日终于拍出来的国产“高分韩国电影”。拿现实题材拍商业类型片,社会意义摆在那,群戏也处理得相当不错。对我们国家而言,这样的电影多一部是一部,走一步是一步。
王传君所有不被外人理解的坚持,都在这一刻得到了完美释放。他不是关谷神奇,他是王传君。你看,即使依旧烂片如云,只要还有哪怕极少的人坚持,中国影视也终于还是从中生出了茁壮的根。我不是药神,治不好这世界。但能改变一点,总归是会好的。
虽不算完美,有些国产片的小毛病,但牛逼在于华语片环境下这个故事和题材,以及所有的演员。敏感的社会话题,法外义侠的设定,对现实的反衬,对制度的思考,群戏太棒。徐峥和宁浩,在《无人区》之后又一次探明了审查的底线,还有这个类型片的价值,对于华语片意义重大
“今后都会越来越好吧,希望这一天早点来”口罩成为符号,不是雾霾,而是人性的仪式,结尾竟然看到《辛德勒名单》一样的救赎。通俗感人,上海电影节首映哭倒一片,基于真实事件改编的社会意义加分,或许《我不是药神》之于中国,就像《摔跤吧爸爸》之于印度吧…能看到就不错。“其实只有一种病:穷病”